出狱后不悔改 男子再抢劫又“进宫”

10.03.2016  18:49

      男子犯下抢劫罪被法院判刑,刑满释放一年恶习不改,再入室盗窃被屋主发现,便暴力伤人。3月4日,该男子因犯抢劫罪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两级法院审理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梁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该案是由盗窃转化为抢劫的犯罪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