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防汛救灾预警叫应“十条措施”

14.07.2023  09:56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乐克、通讯员李伟、华平)7月12日,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全省防汛救灾预警叫应“十条措施”,健全全省各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责任体系,把“”与“”紧密结合,形成“预应一体、一触即发、应而有效”的体制机制。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预警叫应机制。省防指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落细叫应措施,明确预警信息叫应标准,规范叫应方式,确保“有叫必应、有应必答”,实现“叫得快、应得也快”。

  为加强灾害风险研判,省防指明确,当收到暴雨等红色预警信息后,由本级防指组织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结合实际提出“关、停、撤、转”等管控措施,明确预警叫应具体任务。同时,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范应对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各级防指及水利(水文)、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专业预警信息,扁平化叫应,明确叫应的具体对象、启动条件等,规范应答方式。发布橙色、红色暴雨预警时,必须采用电话叫应,确保临灾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直达乡(镇)、村行政责任人和基层单位防汛责任人。

  为确保人员安全转移,建立完善人员转移避险方案预案,明确转移责任、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点等,严格落实人员转移避险五级“包保”责任制,确保灾害来临前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此外,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灾情处置、防汛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保障等措施,确保险情发生后迅速反应、快速到位,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行、医等基本生活条件。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