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督察局督察三室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武汉督察局督察三室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支部会议集体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并展开热烈讨论。
学习交流会上,党支部书记马春生同志首先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两份文件,特别是《准则》和《条例》为党内政治生活列出了指南,具有5个方面的特点: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坚持问题导向、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体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高级干部。接着,大家又一起学习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清正廉洁列出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共列出5项正面清单4项负面清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共列出5项正面清单8项负面清单;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共列出6项正面清单3项负面清单。
最后,局分党组成员、副专员李红同志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说,作为一名党员,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她要求各位党员在此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自学,要逐条学习、用心领会《准则》和《条例》,真正将学习落到实处。
通过学习,大家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一致认为《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为各级党委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每个党员都要坚定不移地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真正把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各项规定内化于心、落实在行动上。
武汉督察局督察三室党支部学习《准则》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