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获表彰
(厅财务处 厅农水处)近日,省财政厅以《关于2013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专家评审意见的通报》对104个部门上报的251份报告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等29个绩效评价报告获专家评审“优秀”等级,位列第二名,并被发布在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网上展示。通报指出,省直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影响力,提升了部门的绩效管理意识,取得了明显成效。
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厅财务处、农水处、省水科院等相关人员组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全面评价与抽样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总体框架由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共63个绩效标准评分点构成。按照分层抽样方式,在63个重点县中选取了20个样本县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按批次分,第三批6个、第四批7个、第五批7个;按地域分,山丘区14个、平原区6个;按类别分,高标准农田7个、高效节能示范2个,一般重点县9个、河塘清淤整治试点2个。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在20个样本县收集了包括资金管理、投工投劳、管理措施、工程质量、建后管护、经济社会效益等10个大项、28个小项的有关文档资料,并设计制作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发放到20个样本县项目区所在的每一个村组,共发放238份调查问卷,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些措施,为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有效避免了闭门造车、脱离实际、流于形式等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强化了各级财政、水利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了各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现总结了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建设管理水平。同时,切实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视程度,确保了按照“规划统筹、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原则,多渠道增加了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投入,积极推进了“五小水利”工程管护和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提升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水平,充分发挥了小农水项目的聚合作用和放大效应,夯实了农田水利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利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