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记从农民工走出来的优秀公诉人彭成坤

10.06.2015  12:08

荆楚网讯 通讯员 向阳 何嵘

37岁的彭成坤种过地、开过山、扛过包、打过工,怀揣着对正义力量的追寻,凭着顽强毅力,考入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2008年毕业,并成为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他先后担任过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反渎职侵权局的部门负责人,此外,还兼任院团支部书记。

近年来,他多次获得恩施州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特殊贡献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挑起公诉的大梁

2013年,建始县一家房地产公司法人金某某串通该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通过土地回收、挂牌的方式让金某取得金某原一处工业用地的商业开发使用权。案发后,金某的家属不断上访并进行网络炒作,认为司法系统是在政府的干预下办理冤案,此案备受社会关注。

为谨慎起见,检察院领导指派他提起公诉。他接到案件后,对每个犯罪情节、每个证据进行细致的审查,不漏掉任何蛛丝马迹。为了一个鉴定,他几次到武汉市与鉴定单位进行核实。为了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他主动向领导汇报并邀请社会各界到庭观摩庭审。

庭审中,四位被告人请了庞大的律师团队。8位辩护人咄咄逼人,4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百般抵赖,拒不认罪。在法庭调查环节,他沉着应对,细致举证质证,抽丝剥茧地层层揭露了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第二轮辩护中,他发表了长达1万多字的公诉词,最终法院对4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从2008年进入检察院,在他担任公诉工作期间,他承办的案件数量每年都超出了人均办案数的30%,并且重大疑难案件都是由他承办。

追寻正义的脚步

在他南下广州打工期间,一名工友因工作压断手指拿不到补偿,感到十分无奈。这件事深深刺痛了他的心,爱学习的他决心自修法律,为打工者等弱势群体撑起正义之伞。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他甘愿寂寞,静心学习。2005年,或许是上天眷顾这位上进的青年,他顺利考入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

回首他的奋斗经历,艰辛而又酸涩。1995年,他在建始县第一高级中学念书。深秋的一天,他家饲养的10几头肥猪一夜之间全死了,心地善良的母亲因为此事也操劳过度躺在了床上。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饲养的肥猪就是一家的经济来源和支柱。怀着对母亲的爱,他选择了辍学。

退学后,年少的他每天天还没亮就在采石厂开山采石;在水泥厂扛起水泥包穿梭于库房间。没有在水泥厂工作时,他清早就用木板车推着自家酿的白酒,走乡串户换粮食贴补家用。只要有闲暇时间,他就如饥似渴地学习。在工厂他用自制的键盘练习五笔输入法,遭到工友们的嘲笑,然而他没有自卑,更没有放弃。

2004年,他供职的水泥厂面临改制,他失业了,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他最终选择南下打工。他带上简陋的行李,经过三天的颠簸,来到了处处充满新奇的广东省中山市。为了生存,他在建筑工地上当过泥瓦匠的小工,在码头上扛过包,在灯饰厂做过流水线工人。

一路走来,省吃俭用,他始终没有放弃学习。2005年盛夏,广东的天气酷暑难耐,他住在没有空调的铁皮房里,躺在泼水的地面上复习了三个月后,终于如愿的考入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学校,为了节省费用,他经常吃泡面,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泡面活法典。

催开未检的蓓蕾

2013年,建始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他因为过硬的业务能力成为首任科长。在没有现成经验的情况下,他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带领全科干警提升帮教能力,发挥诉讼监督保护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的晴空。

2014年1月,一起离奇强奸幼女的案件引起了他的注意。28岁的离婚男子张某利用网络与某镇12周岁初一学生郝某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明知郝某真实年龄的情况下仍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已怀孕的受害人郝某在陈述案件时称,她曾因月经不调,于2013年10月1日和17日两次找张某的父亲张某某治病,而张某某“治病”的方式就是和她发生性关系。

然而公安机关在侦察环节,只将张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老奸巨滑的张某某矢口否认与郝某发生关系一事,那么郝某肚中的孩子到底是谁的呢?为此,他专程找妇科专家咨询,初步判定这个胎儿可能是张某某的。他便要求公安机关对郝某腹中胎儿进行DNA鉴定,结果与推测完全一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追诉,张某某领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处理此案让他很揪心,被害人郝某相信爱情童话,为了张某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为了孩子的将来,他驱车前往被害人家中反复做工作。面对残破的家境,且没有手术经费的困难,他倡议单位职工捐助。在他的帮助下,郝某重返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