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 湖北土地整治创新破解资金瓶颈

04.12.2015  10:33

  农业现代化,土地规模经营是前提。土地规模经营,又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基石。

  土地整治如何创新,对接农业现代化?

  我省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新机制(以下简称“农业龙头企业自建”),摸索出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新途径。项目资金由全部国家主导投入,调整为受益主体部分资金参与,有效破解资金瓶颈 ,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昨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自2014年以来,我省已在监利、嘉鱼、天门等22个县(市、区)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自建试点项目25个,建设规模35.62万亩,预算投资6.959亿元,引入福娃集团、田野集团、华丰农业合作社等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

  现代农业呼唤创新

  “小田变大田”的土地整治,为现代农业搭建平台。

  然而,以往的整治模式,普遍为政府主导、政府投资,土地整治的施工方并非农业受益主体,项目的施工设计、工程质量等难以满足农业实际需求。“国家、省级土地整治资金杯水车薪。以平原为例,每亩整治资金才1500元,整了田,就修不了路、建不了渠,每亩整治资金至少3000元才够用。”沙洋农场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王建华说。

  如何破解难题?

  2013年12月,省国土厅下发《关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吸收农业受益主体参与土地整治。

  “华丰模式”叫响全国

  土地整治如何与产业发展结合?天门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2013年在天门石河镇长期流转土地65000亩、季节性流转土地8520亩。

  华丰的标准化农业基地建设,成为我省土地整治创新的试验田。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建、群众参与”的运作机制,华丰合作社参与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实施自主建设。

  天门市国土资源局与华丰合作社签订土地整治项目自建协议和工程施工合同,总投资2944.76万元,建设规模2万亩。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等项目投资,再加上华丰合作社、民间等社会资本投入共计5144万元。“我们整自己的地,受益人是社员,工程质量上不会自己糊弄自己。”华丰农业合作社理事长吴华平说。

  如今,华丰合作社生产水稻、小麦、油菜总产量超过1亿斤,经营收入3000余万元,社员人均纯收入达8.5万元,荣获“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称号。

  放大资金聚合效应

  在当阳市王店镇双莲村,昔日的荒山变成了花果山。

  这得益于当地邀请农业龙头企业——宜昌汇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土地整治,在海拔200米的山坡上,2000多亩荆棘林被开垦出来,种植石榴、柠檬、杨梅、枇杷等。

  该公司在三峡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设中,已完成投资1.67亿元,而示范园就是在2013年王店镇双莲村省级土地整治项目(省财政投资3836万元,建设规模15971亩)平台上建立的。

  汇龙农业开发公司介绍,该公司计划投入5亿元建三峡现代农业示范园。建成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对此,省国土厅评价,土地整治实施模式和资金投入模式的创新,既充分发挥了土地整治的效益,又放大了资金的聚合效应、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大有可为。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