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提升效益,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
一、谋创新,确保农发工作稳中有进
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紧紧围绕“三农”和财政工作大局,主动作为,务实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农发工作稳中有进。
(一)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农发工作。2016年5月,在浙江省湖州市召开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农业综合开发要抓住五个着力点,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着力补齐农业产业链短板,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着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激发了动力。
(二)颁布第84号部令。适应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在广泛调研、座谈讨论基础上,研究修订《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并以财政部部令第84号的形式颁布实施。修订后的部令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合理下放行政权力的要求,构建了新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体系框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松绑、瘦身、创新”思路,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的通知》,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基本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构建全产业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将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进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以及其他业态有机结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四)继续推进“放管服”工作。在全面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基础上,把工作重心放到监管和服务上来。围绕部令出台构建新的政策制度体系,加强培训指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改革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方式,明确总体原则,简化管理程序,为地方统筹安排今后一个时期项目,做到前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打下了基础。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强化资金项目全过程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出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双随机一公开”基本制度。
二、抓产能,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
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任务,大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贯彻落实《规划》,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各地进一步把土地治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资金项目向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倾斜,特别是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农业、林业、水利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280亿元用于土地治理项目,预计在全国建设2800万亩以上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亩均提升粮食生产能力100公斤以上。中央财政安排13.73亿元,新建续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80个,为高标准农田提供稳定的水源支持。总结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准确定位农业综合开发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启动《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加强与金融机构的配合协调,积极督促各级农发机构大胆探索,因地制宜做好政策细化、项目筛选、贷款落地等工作,全国先后有河南、湖南、重庆、甘肃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地区26个项目落地,共获得银行贷款7.93亿元,预计建设高标准农田80万亩。与传统方式比较,该模式可带动相当于财政资金3~9倍的银行贷款投入,加快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得到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促产业,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进一步完善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机制,支持农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大力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各地列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为重点,通过集中投入,找准优势特色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连续扶持,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努力实现全产业链开发,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49.65亿元,重点围绕区域农业主导产业,打造了一批支撑农业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完善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机制。研究印发《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意见》,规范推进“先建后补”管理方式。研究完善贷款贴息政策,探索创新贴息项目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支持重庆市、浙江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河南省继续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开展股权投资,进一步丰富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式。妥善处理投资参股项目后续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与金融机构和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等机构开展合作,探索“政银担”合作新机制。
四、扶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简化申报程序,优化管理流程,稳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探索高标准农田建管护一体化新机制。中央财政安排5.6亿元,支持30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77.4万亩。完善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机制,根据项目类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围绕特定需求开展针对性扶持,积极延伸产业链、完善价值链。中央财政安排49.65亿元,支持662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产业化发展项目,集中打造一批实力较强、经营良好、管理规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构建适度规模经营服务体系。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中央财政安排2.33亿元,扶持69个土地托管项目,搭建一批“为农服务中心”,推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进行“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支持产业化发展项目和供销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对仓储、流通等环节进行有针对性扶持,并通过产销对接、农社对接,与农民开展合作式、订单式生产经营服务,建立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科技推广组织运作机制,建立与规模化经营相适应的科技示范推广体系。
五、重生态,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将生态建设作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分类施策,统筹配合,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区分重点开发、保护性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分类施策,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向重点开发区聚焦;保护性开发区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为主,适度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开发区退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生态综合治理为主,支持治理污染、恢复植被、涵养生态。进一步加大生态治理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安排24亿元,共建设草原(场)320.32万亩,治理小流域254.98万亩,治理土地沙化12.6万亩。
(二)发挥部门和外资项目优势,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开展生态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40.76亿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其中17.21亿元用于支持生态建设。开展资金清理整合,调整完善部门项目结构,自2017年起,将部门项目由过去的10类,归并整合为5类。其中,将水土保持项目调整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及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将农业部项目整合为区域生态农业项目,进一步突出生态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建立适应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做好世行、亚行项目实施工作。加强与亚行等相关机构的沟通,做好亚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六、助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创新机制,不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一)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将“贫困县占比”作为中央财政农发资金分配重要因素,把项目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县较多的地区倾斜,并要求各有关地区在分配和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时,也要向贫困地区倾斜,2016年中央财政农发资金用于贫困县的投入比例不得低于2015年水平,以后年度要逐步增加。各贫困县在确定贫困村资金投入比例时,应结合农发自身建设任务,在2015年资金投入比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积极争取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在四川、宁夏贫困地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探索农业产业扶贫之路。
(二)大力支持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印发《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农发机构要充分认识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试点的重大意义,坚决落实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的优势,主动配合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七、强管理,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效益
坚持从预算执行、制度建设、立项评审、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入手,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管。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全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转移支付资金于2016年6月中旬拨付完毕,如期完成2016年预算执行工作。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加强资金收缴管理,认真配合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二)围绕新部令,启动配套制度建设。对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提出构建新的农业综合开发制度框架体系的具体思路,先后启动相关文件起草工作,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
(三)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及时提供各类材料,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并注重加强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构建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
(四)加强省级评审督导,严把立项关口。将工作重心从直接实施项目评审转移到加强省级评审工作指导监督上,做好项目评审顶层设计,合理划分职责,改进工作流程,推动各地提升项目评审工作质量。
(五)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推进专员办嵌入式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竣工项目验收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强化资金项目全过程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推进专员办嵌入农发资金项目监管,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开展第三方监管优势,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工作。梳理制定4项高风险业务专项内控办法,开展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风险事件检查等工作,实现内部控制工作程序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防范运行风险。同时,认真做好信息化建设以及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八、增活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农发干部干事创业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一)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党课和专题教育研讨,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取得较好成效。党总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一岗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和述职评议,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立足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组织办内干部开展专题和工作调研20多批次,内容涵盖了资金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走进项目区、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疑释惑,寻求问题破解之道,广泛征求地方和基层对农发政策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联合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围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创新思路、完善政策。
(三)大力加强干部培养。建立全办定期学习制度,继续搞好“农发课堂”,实行常态化学习。大力加强干部培养交流,2名同志援藏,2名同志跨处轮岗,1名同志到云南迪庆州挂职,1名同志到湖北省宜都区挂职,1名同志担任湖南省平江县横冲村第一书记期满后,根据平江县申请留任一年。5名同志分别荣获 “财政部优秀党务工作者”“财政部优秀共产党员”“财政部五四青年奖章标兵”和“财政部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高杰同志荣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团支部荣获“中央国家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重要着力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生态综合治理,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和效益。
一、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年—2020年)》,优化区域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在全国建成2800万亩以上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继续以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资金和项目适当向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和完成较好的地区倾斜,鼓励地方集中打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区)。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推进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为高标准农田提供骨干水源保障。支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探索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大力推进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试点,优选建设一批示范项目,以点扩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作模式。积极研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期评估和上图入库,实现精准化管理。扎实推进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和亚行项目建设,做好国际农发基金和亚行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前期工作。
二、完善政策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围绕市场需求,突出产业扶持重点,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流通服务业转型升级,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大力扶持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调整优化产品产业结构,重点在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积极探索完善财政贴息、补助、股权投入等多元化扶持方式,推动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三、改革创新赋予农业综合开发新动能。加大“松绑、瘦身、创新”力度,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有新,扎实推进已出台试点的实施工作,谋划推进新的创新试点。总结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经验,完善政策设计,破解瓶颈障碍,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现代农业园区扶持政策,加大园区建设推进力度,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放大农业综合开发在地方“三农”工作中的影响力。配合中科院做好呼伦贝尔草牧业科技示范项目启动工作。推动土地治理和产业化发展两类项目有机结合,构建覆盖全产业链条的一体化、集成式扶持建设格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与相关涉农政策和资金的统筹整合,把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等各领域的支持措施有机衔接,探索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业生态领域建设,力争建设一片、成效一片。探索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新型田园综合体试点,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四、多措并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放宽扶持范围,简化申报程序,探索采取边建边补、先建后补等扶持方式,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和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构建“新型经营主体+连片土地治理+适度规模经营”的综合治理模式。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制定分类扶持政策,培育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大对农业规模化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支持省级农发机构采取股权投入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以县为单位采取打捆贴息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探索担保补贴等方式,支持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鼓励项目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合同订单、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与农户建立以产业链为纽带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发展和产业融合收益。
五、服务大局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贫困村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农发项目在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的优势和特色。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产业扶贫夯实基础。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条件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支持发展一批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农民合作组织,立项扶持一批因地制宜实施精准扶贫的富民增收项目,“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激发贫困地区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六、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开发县管理,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开发布局。将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倾斜,适当兼顾有一定生态平衡和环境再生能力的区域。重点在生态脆弱地区或丘陵山区,因地制宜开展小流域治理和草原(场)建设,支持改良南方草地发展畜牧业,推进石漠化、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地区治理。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区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发展绿色循环农业。积极推进实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木本油料和储备林示范项目,大力加强以畜禽废弃物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生态发展。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因地制宜推广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综合运用农艺节水、工程节水、管理节水等措施,依托科技支撑,提高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资源利用率。大力推广土壤改良、配方施肥、优良品种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努力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七、强化管理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以贯彻落实第84号部令为核心,加快构建“精简统一、分级管理、放管结合、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修订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土地治理项目实施细则、产业化发展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突出关键环节,加强资金和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地方评审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省级评审质量检查力度,探索专家委派制度,实行评审程序、评审报告、评审结论的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预算公开,规范项目法人制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落实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完善农业综合开发监管机制,推进专员办全面嵌入农发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由专员办负责实施的农发资金项目重点监控。对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和武陵山民族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创新实验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监测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扎实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提升评价质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项目建后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做好年度资金决算和统计工作,科学准确反映开发成效。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范围,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功能设计,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维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省级管理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中央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八、奋发有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巩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办好“农发课堂”等学习平台,加强政策、业务和岗位培训,不断提升农发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内控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项目管理风险。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破解难题,注重成果运用。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组织做好信息报送、《简报》和《情况反映》编报、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等工作,广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中央地方联动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外部环境。做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编发工作,讲好农发故事,传播农发声音。加大干部推荐交流和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增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推动农业综合开发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