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业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学法用法情况
1.实现农业系统网上学法全覆盖。 2017年市农业局在去年网上学法与考试的基础上,本着方便学习与管理的原则,市直农业系统内分了六个组,并确定了1名无纸化系统管理员,对本组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的管理、指导、统一注册,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单位在网上学法并完成了规定学时,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农业系统网上学法实现全覆盖。
2.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 一是 结合农业部、省农业厅“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制定印发《市直农业系统“七五”普法实施纲要》; 二是 按照“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继续深化农业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 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管理相对人、农业专业大户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加快推进依法兴农、依法治农,保障和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3. 抓好领导干部和农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一是领导带头学。 局领导在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外,还多次派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参加市委党校、部、省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讲法制课,撰写法制论文。 二是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坚持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常抓不懈,除定期安排人员参加省、市的培训之外,还多次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案例分析讨论。通过观看电教片、听讲座、集中学习、分组交流等学习方式,加深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是积极参加法治论坛投稿征文活动。 2017年,我局发表的《三峡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与思考》文章在首届三峡区域法治论坛优秀论文评比中荣获三等奖第一名。
二、法治宣传情况
一是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发动。 利用手机报惠农版、春耕检查、送法律、送科技下乡、阳光工程培训、执法人员培训、3.15消费者维权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农资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2017年,媒体及专业网站登载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新闻信息200多条(次),印发《农业110》、《农民购农资须知》、《主导品种公告》等宣传资料22余万份,拉横(条)幅190余条。 二是开展集中培训。 3月3-5日,市农业局组织对城区170名农资经营业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强化培训考试,邀请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方面的专家授课。各县市区以辖区为单位,对农资经营者进行了集中培训。全市共举办农资经营人员培训12场次,培训从业人员1800多人次。 三是组织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日系列活动。 由局领导带队,共10人参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咨询500多人次,发放资料2000多份;并派5人参加现场执法方队,展示农业执法人员形象;参加宜昌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通过广播宣传农资打假、介绍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公布投诉电话。 四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3月16日,市农业局在猇亭区虎牙街办高家店村举办了“2017年宜昌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暨绿剑护农乡村行活动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市政协副主席马宏彦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市农业局在家的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及局属二级单位代表,猇亭区农林水局、虎牙办事处有关领导,高家店村村民及蔬菜基地负责人等800多人参加了这次活动。宜昌市、猇亭区领导分别向虎牙办事处、高家店村赠送了放心农资;与会领导分别向参加活动的村和专业合作社赠送了10电动喷雾器和4台农残检测仪;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农资企业代表上台宣读生产经营放心农资的承诺;通过有奖问答活动,向当地村民赠送了电动喷雾器、肥料、玉米及蔬菜种子共计7.2万元放心农资。
三、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
一是 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决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务院文件规定,认真执行服从上级党委政府明确规定。
二是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涉农议案、建议,今年涉农议案、建议共65件,我局将任务分解到各承办科室和单位,要求提案见面率100%,办结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98%以上。
三是 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及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了意见。
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情况
一是 执法主体规范。对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原则上委托一个综合执法机构实施;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本组织的名义履行相应的执法职能。在全市农业系统实现了“五统一”。即办公场所统一集中、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制度统一规范。
二是 严格执行农业政执法工作程序,在进行农业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批查决定、送达等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开展工作。
三是 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宜昌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 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做到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人员、依据、程序、结果一律公开透明。
五是 积极开展案卷评查。今年市农业局分行业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种植业共收集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35卷,随机抽取15卷进行了个案评析,组织执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所有案卷备份进行交叉互评、交流、推优。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放管服”工作推进情况
1.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放管服”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部署,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市农业局目标管理责任分解方案》,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
2.简政放权,严格落实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对新承接的“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渔业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非破坏性科研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审批”、“渔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科研观测调查活动审批”四个事项分别建立了办事指南及办理程序,设立了审批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行政权力公开网信息系统,进入政务大厅审批。二是按职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将“农药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果茶蚕桑种子苗木经营许可”、“捕捞许可”、“申请经营或代销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种子广告审查”、“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和“渔业船舶登记检验签证”,“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审批”八个项目下放到城区。三是对各区农林水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指导制定了各项制度,完善了各类资料,确保了各区农林水部门“放管服”工作有序推进。
3.主动接受监督,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按照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职能体系的要求,认真梳理部门职责,编制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及时公开公布。在完成行政权力确权工作的同时,及时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权力清单,向社会与公众公开每项权力的授予依据、名称编号、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权力清单中的静态信息,公布内容完整、准确,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认真清理自查。为有效理顺我局各项行政权责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清理。经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48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2项、其它行政权力9项。三是及时动态调整。根据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废止,对有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规和新的规章对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期限、收费项目、办理流程等要素及时作动态调整。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自2016年以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市场等监管工作中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推广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明确抽查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对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由农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外,均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对随机抽取过程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二是及时调整更新“一单、两库”。及时根据行政权力清单调整情况、执法人员调整情况、监管对象更新情况和执法检查重点,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随机抽查事项明确随机抽查依据、内容、主体、方式和抽查比例频次,由政策法规科统一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三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根据执法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确定抽查内容,明确抽查依据,做好抽查时间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四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同时,注重结果分析,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对比分析,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五是强化协同配合。不断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横向协调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责任无盲区、纵横协调配合的监管格局。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强化协作配合,原则上统一行动、一次性完成,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截止目前,我局制定的16项随机抽查事项已完成抽查任务的100%,12月15日前可完成市场检查,12月20日前完成信息反馈、录入后即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5.加强整改,实现协会商会“五分离”。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市级农业社会组织发展实际情况,市农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宜昌市农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农业系统范围内与相关的宜昌市柑橘产业协会、宜昌市蔬菜产业协会、宜昌市饲料行业协会、宜昌市特产学会、宜昌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宜昌市农业机械学会、宜昌市水产学会7个行业协会开展脱钩工作。一是成立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熊长权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劲松任、局党组成员颜学早副组长,成员为相关行业协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局相关科室。二是组织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方案》。广泛动员,提高认识,督促全系统有关公职人员自觉退出各类社会组织的兼任职务。三是组织市级农业社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市级农业社会组织按照《方案》的要求,对社会组织的机构场所、人员、职能和财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做好调查摸底,有符合脱钩工作内容的社会组织在近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时与脱钩工作结合进行。
6.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一是注重机制创新。首先,推进市级农业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区级。市农业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改革文件精神,把法律法规规定是区的行政审批权力归还给区,组织专班开展调研,形成了将市级农业行政审批中8个项目下放到宜昌市城区的改革方案。第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即时办结制、一审一核制、一周办结制。市农业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级农业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审批单位全面开通电子政务网、掌握网上审批中的各个环节、坚持所有事项必须网上审批,并明确提出将网上行政审批纳入市农业局目标考核工作中。规范农业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所有事项走网上程序,窗口无补录现象,无统一操作,扫描资料上传齐全。进一步优化流程,研究制定了网上受理办法,简单事项可实现网上受理、审核申请资料,窗口发放审批结果。今年,又对农业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进行了再优化和完善,在保证审批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办理时限通过流程再造后工作日缩短。第三,建立健全制度。今年,修改完善农业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农业行政审批办理制度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3个,对农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进行了清理。二是坚持规则引领。积极参加行政审批服务“一诺二比三评”等主题活动,细化方案,多措并举,通过公开服务承诺、比办事效率、比服务质量、群众评价、组织评定、典型评选等活动的开展,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服务效率得到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按照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市农业局由专人负责,专班配合,按照起草、讨论修改、上报审批的步骤编制了农业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多方征求意见,不断完善,明确了窗口职责、权限,对审批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批流程等进行了规范的编写,同时对流程进行优化梳理,制定项目审批流程图及相关的文书表格。通过参与政务服务标准制定工作,提高了市级农业行政审批管理业务水平,规范了窗口工作记录文件和档案,完善了内部和外部检查及整改制度,窗口工作正步入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内容程序化、服务行为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推进服务优化。严格执行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热情服务,及时向前来办理审批的服务对象发放办事指南,在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都储存了相对人联系方式,随时同服务对象联系,跟踪调查服务情况。窗口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录入中心办件系统,并且对材料进行扫描归档,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制,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对于不能解决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首问负责制的原则,热情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不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耐心具体的告之相应窗口进行咨询或办理。
六、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和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一是 深入基层开展创建。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建设,2017年7月,我局指导对口帮扶村长阳县资丘镇五房岭村开展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是 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近年来,我局按照《法治宜昌建设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打造了“放心农资下乡”、“看禾选种”、“农药处方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十二项法治惠民工程。
三是 开展了法治文化推广活动。结合农业工作特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十大最美桔园”、“十大最美茶园”、“十大最美菜园”等评比活动,受到广大市民好评。(宜昌市政府法制办 宜昌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