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业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1、健全领导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进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二是专题安排部署。年初,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年中,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2月20日,召开全市农业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三是制定实施计划。为了使法治建设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的开展,制定了《2017年荆门市农业法治工作要点》《2017年度市农业局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计划》《荆门市农业局2017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等。四是保障普法经费。加大对普法教育宣传的投入,根据宣传计划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今年,我局共投入5万元资金购买普法读本、聘请专家讲课、制作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和法律顾问费等。做到了“四有”、“四落实”。即: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工作任务落实、目标任务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机关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农业局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管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局“中心学习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守法。二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结合实际,突出涉农专业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建立了每个月重点学法内容,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健全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进行签到考勤,学法培训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有效提高学习效果。
3、实行农业案件案审制度。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各执法单位实施农业行政处罚,依法按程序报请市农业局批准立案,处罚意见由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对重大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今年,办理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无一例错案、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4、认真开展案件投诉调解工作。局成立农业事故调解专家小组,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解机制。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通过现场勘察、取证、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及时、主动、细致、公开、公正、公平地作好农资纠纷调解工作。2017年,全市农业系统共调解农业生产纠纷145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5、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今年,法律顾问为市农业局纠纷调处、企业改制、执法案件办理等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
(二)突出规范建设,注重工作实效
1、坚持重大决策规范化。 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涉及农业重要产业布局,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等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前,做好调研、论证、咨询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局党委会作出决定,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实行信息公开化。在荆门农业信息网上设置“行政权力事项”、“农业执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等栏目,公开农业行政权力事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农产品的有关生产管理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产品收获检测记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开辟了“政务公开”等专栏,向社会全面公开机构职能、行政权力、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农村政策、种植技术、农情动态等信息。二是认真办理提案建议案。把提案建议案办理作为履行部门工作职能、接受群众监督、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落实办理责任,规范答复行为,积极采纳建议,切实解决问题。今年,市农业局办理人大建议12件(主办7件、协办5件),政协提案7件(主办5件、协办2件)。目前,全部办结,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和满意率三个100%。同时,还认真办理各类公众诉求,各类公众诉求件都得到了满意答复。三是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在春季、夏季和秋季农资打假期间,主动与荆门电视台、荆门日报、晚报、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联系,请他们对全市农资打假情况和农业执法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3、编制公共服务和监管清单 。一是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共8项。二是制定监管事项清单。根据市审改办的安排,制定了监管事项清单,共有9项。三是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市审改办工作部署,对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是否存在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目前为止不存在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四是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事项深入承接单位采取面对面对接形式进行指导,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农业执法机构(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畜牧兽医执法机构、水产执法机构、农机执法机构等,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局,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分散的现象,提高农业执法效能。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对农业执法中出现的“五不”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提高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加大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和重大案件督办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编制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农业检查随机抽查制度,明确了抽查比例、频次、方式,切实解决农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目前,随机抽查事项共有6项,均已基本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17年,已开展随机抽查事项6项,随机抽查次数17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编制“双公示”目录清单,规范公示方式,在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内容汇总推送至“信用湖北”网站,同时通过荆门市农业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今年有3件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
5、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遵循《荆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凡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农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经集体讨论后上报。凡以农业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农业局文件发文。通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未出现随意发文、超越权限发文现象。今年,对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失效1件,废止3件,有效规范性文件有3件,均按程序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起草的《荆门市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建议稿)按有关程序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6、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办结的3件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三)认真履行职责,深化市场整治
组织开展全市“打假保春耕”、“夏季百日行动”、“打假保秋播”和其他专项治理活动,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市场(城区批发市场、集镇零售市场)、重点对象(大中型农资经销店、被举报投诉门店),重点产品(种子、农药、肥料)开展大检查,做到“四个不漏”:即不漏一个市场、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个门店、不漏一个品种;开展“七查七禁”:即查经营资格禁止无证经营、查审定登记禁止未审先推、查违禁农资禁止非法经营、查农资质量禁止制售假劣、查包装标签禁止违规行为、查经营档案禁止来去不明、查农资广告禁止违规宣传,有效地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全市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870人次、车辆240台次,检查经销门点2980个次、生产企业100多家次,立案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案件60起。
(四)加强培训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创新普法宣传,不断扩大农业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1、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媒体造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12316、农谷手机报、农技小报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农资打假和维权知识宣传工作。在荆门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农资打假、农业法律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宣传40余次,印发《告农民书》、《农民购农资须知》、《主导品种公告》等宣传资料30余万份,多篇法治信息在湖北省政府法制网上刊登。
二是结合活动推进。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2316”信息服务日和“12.4”宪法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了维权咨询服务活动,接待群众咨询和农民投诉,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放心农资识别办法”、水稻、棉花等农作物主推品种、农药、肥料常识等知识。各类活动累计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展出展板10余块。
三是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村”工作。在曾集镇孙店村开展普法课本、法治图书、法治专栏、法治讲座、法治电影、法治扶贫进村入户活动,引导和促进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丰富农民法治文化生活。
2、深入开展农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建设。局党委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全局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形成农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按照市委法治办《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法治档案建立工作,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狠抓执法人员法制学习与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以案说法,集中办案、党纪教育、制度约束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
2017年以来,邀请法律专家讲课3场,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有35人利用“法宣在线”平台学法,均达到2400个积分,有38人参加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均达到50个学时,局领导班子全年学法2次,全局农业执法人员学时均达到20个学时。2月1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法治微电影展播;3月17日,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魏炜同志就地方性法规立法知识开展讲座;4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到市群艺馆参观国家安全宣传暨反邪教警示教育图片展;6月16日,组织开了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11月28日,邀请省农业厅政策与法规处处长任敬华同志作《坚持依法行政 强化农业执法》专题辅导。
二是举办农资经营户培训。组织农资经营者进行《种子法》《农药管理条理》《肥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将农业法律普及宣传工作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有效提高了农资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和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今年,培训农资经营户30多场次、从业人员3800多人(次),培训农民5500人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二是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部分县市尚未完全实现综合,有的虽已成立综合执法大队,但是具体业务工作仍然分开进行。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水平还有待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均为农业技术干部出身,执法人员的执法经验、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执政为民,围绕农业稳定发展的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机关,保障和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特别要大力开展执法人员的学法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错案的责任追究。
三是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整合的基础上,按照“机构正规化、装备齐全化、管理制度化、程序合法化、执法规范化”的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严格农业执法监管,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资打假保秋播和其他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