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检校合作共建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
图为调研协商合作事宜
本网讯(通讯员 吴青)10月10日,黄冈市检察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正式签署《“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构建”检校合作协议书》,这是黄冈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针,在检察环节探索运用心理干预和疏导方法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了解,该院是全省首家规范全市两级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并与大学合作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的市级检察院。
据悉,“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构建”项目预期目标是通过团体心理辅导、个案心理咨询、专题实证调研等方式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检校合作长效机制。黄冈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依据需要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指派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人员通过面询、网络、电话、视频通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对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进行心理干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胡向阳表示,该院将通过发挥大学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理论优势,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入研究,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受害人心理问题进行评估、引导、干预,寻找恰当的心理疏导和帮教途径,弥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矫正行为偏差,重塑健康心灵,更好地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造条件。
“此次合作,是我市检察机关依托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和专家团队,进一步探索和规范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次重要尝试。”黄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再波介绍,该院作为最高检未检工作试点,一直致力于全面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和刑诉法对未检工作的新要求,锐意创新,在未检工作社会支持系统、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法治进校园、建立专业未检队伍等多方面积累了黄冈经验,打造了黄冈未检品牌,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