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积极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
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2015年8月18日,武汉督察局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对黄冈市2015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提出了督察意见。收到《例行督察意见书》后,黄冈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黄冈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整改工作的组织保障。该市陈安丽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督办会,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国土局长,以及市直整改工作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陈安丽市长要求全市整改工作: 一是 正视问题,切实提高对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促进黄冈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把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顺利验收过关。 二是 强化措施,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坚持“既要处事,又要处人”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做到立案处罚一批、及时拆除一批、问责处分一批、依法规范一批。 三是 落实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加强检查指导,提高整改工作,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全力维护全市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了整改工作督办会,明确了整改工作任务,整改工作措施。
落实举措,扎实整改
按照督察整改意见书的要求,黄冈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每一个问题制定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修订、整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市2014年度工作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黄政办发〔2015〕42号)。目前,市、县两级积极行动,针对问题,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进行细化具体的查处整改,做到既处事又处人。
加强督办,务求实效
黄冈市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专班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月下旬,该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土地例行督察“违法占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和上半年新开工项目用地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61宗,已对未立案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违法用地,实行了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