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大召开“一法一条例”专项检查部署会

09.09.2014  11:31

9月5日,黄冈市人大召开《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专项检查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建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爱萍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黄冈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光明、市消防支队政委陈爱华及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丁爱萍主任解读了“一法一条例”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要求各部门, 一是要迅速组织自查。 要迅速按照既定方案对各县市区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 二是要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 要按方案要求,重点对各地“一法一条例”宣贯落实;各地政府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和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维护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并就于下一步宣贯消防法律法规提出可信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要做好抽查准备。 要切实加强工作效能,确保工作成效,为迎接省人大专项抽查做好准备。 四是密切配合。 各部门要配合消防部门全面开展“一法一条例”专项检查,确保规定工作落实到位,并形成完整的书面汇报材料。 

王建明副书记强调, 一是要高度重视。 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把“一法一条例”专项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各单位班子一把手要主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扛在肩上,拿在手上,迅速拿出方案,自查整改,进行总结。切实把“一法一条例”贯彻到始终,落实到基层。 二是要开拓创新。 各部门要转变思想,要工作上创新,要通过这次自查自检,进一步挖掘工作亮点,查找工作不足和薄弱环。尤其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以破釜沉舟,一鼓作气的决心,采取超常规、高压力的整治手段,确保其整改到位,切实保证工作万无一失。 三是要总结提高。 总结提高是发展工作的需要,也是创新发展的需要,也是每个系统、部门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这是主旋律。要在检查整改的过程中,按照检查内容,把本系统的“两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工作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好好总结一下,争取在省里有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