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黄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演示使用涉案物品保管袋密封袋、易碎条步骤 图为蕲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亚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本网讯(通讯员 何辉 程珊)10月25日,黄冈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蕲春县检察院召开。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省院王晋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案管工作的新动向和新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案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案管工作规范化建设。
现场推进会上,蕲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亚详细介绍了该院案件管理工作具体做法及成效。与会人员参观了该院新投入使用的案件管理中心、律师阅卷室、律师会见室、流程监控室、案件评查室、电子卷宗制作室、涉案物品保管室等,亲身体验了案件信息查询电子触摸屏、电子阅卷系统和指纹识别涉案物品保管箱等,在案件受理大厅LED电子屏上查看了办案超期预警系统,并观看了该院案件管理工作专题片。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对蕲春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该院新案管中心规范化建设在院党组及案件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做到了“三有”:一是整体建设有特色,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实用化;二是软件建设有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做到了内容全面细致;三是开展工作有氛围,案件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清晰,各岗位职责做到了制度上墙,硬软件建设得到了同步提升。该院案管中心建设成果在全市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刘刚副检察长指出,本次案件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是司法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召开的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案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全市案管工作创新和发展。他强调,各基层院要按照最高检关于案管中心硬件建设的要求,在硬件建设上达到“一二三五六”标准,即一个受案大厅,二处全程监控录像,“三铁一器”安防设备,配齐五间功能办公室,统一大厅和功能办公室的六个标准化名称,并且规划建设时要事先考虑布置好检察内外网。在软件建设方面,案管中心五个岗位要定岗定人;同时要切实加强机制性建设,对案件管理各项工作机制进行认真研究,以促进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发挥为目的,不断地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全力提升案管工作质效。
刘刚副检察长要求,各基层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案管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及时向各院党组汇报好、传达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做到务求实效,善于“借力”,牢牢抓住案管工作发展这一契机,全面加强案管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案管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
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干警、各县市区院分管副检察长、案管部门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院分管副检察长作了表态发言。市院案管办主任李利对下阶段案管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