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16.01.2018  16:30

1月12日,黄冈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黄冈中院党组表示,将照单全收,并要求对照意见建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单位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汇报整改情况。

近年来,黄冈中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对重大工作部署、法院工作报告提前由院党组成员带队到各自联系的基层法院所在地面对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期间,安排院党组带队到各代表团听取意见,认真做好记录,收集汇总整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研究整改措施,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建立联系联络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各项视察、评议和调研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实行“定向联络、分级负责”,坚持个性化沟通、定向化互动和深度化交流,主动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听证,见证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坚持院长办公会研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度,办结人大交办案件、代表建议及关注案件。对人大代表以任何方式、在任何时候提出的任何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案必查、有错必纠。

 

 

责任编辑: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