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局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5.09.2015  16:37

  近日,荆州市局对全市21家养老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查持证经营情况。要求所有托老机构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查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明确养老机构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三查人员管理情况。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取得相关证明方能上岗操作。四查硬件设施配备情况。加工流程必须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防蝇防鼠防尘、餐具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食品安全设施健全。五查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情况。主要查看是否定点采购,进货验收记录及索证索票登记是否齐全。六查加工操作情况。要求食品加工过程规范,餐饮具须每餐次清洗消毒,不得供应隔餐食品,不得超负荷运转,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所有餐次所有品种食品必须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

  检查发现,全市21家养老机构食堂大部分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针对个别敬老院食堂存在的无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未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无证服务等问题,监管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指导,并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提出整改意见24条。下一步,还将对各托老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力求不断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安全风险,有效保障养老人员饮食安全。

  (信息来源: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