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推行国土项目人脸识别考勤管理
05.05.2015 10:4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兴山县国土资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县所有土地整治项目中标从业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到岗专项整治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各从业单位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以确保中标承诺人员到岗到位,确保工作质量、资金和人员安全。
通知要求,从2015年开始,从事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监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人脸识别系统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自行购买,由县项目办统一安装调试,考勤数据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
通知明确了责任人和缺勤处理办法,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落实设计及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到岗,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联系项目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项目实施业主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施工单位人员到岗,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项目建设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项目业主驻工地代表为直接责任人。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5.05.2015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