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大着力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党委重视保障。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初县委研究县人大工作时,请求县委同时研究乡镇人大工作,帮助乡镇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该县人大常委会还要求乡镇人大一定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争取党委重视。县人大常委会每次到乡镇视察和检查乡镇人大工作时,总是与乡镇党委见面,要求乡镇党委一定要对乡镇人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每年要认真研究乡镇人大工作,用党委文件批复乡镇人大工作要点。认真研究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督促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职开展工作、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党委的高度重视,为乡镇人大工作提供更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精心指导保障。为了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提升,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实施精心指导。一是“教”。为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召开、开个高质量的会议,体现民主权利、人民当家作主,审议决定乡镇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教诲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按法律程序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认真审核把关人民代表大会各个文件,切实组织好代表小组讨论、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决议和决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二是“带”。县人大常委会在乡镇视察各项工作和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见,促使乡镇人大主席团传承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加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三是“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个人联系一个乡镇,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指导。县人大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情况;每年底分成两组,对8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比考核,将考核结果排名通报,考核结果与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挂钩。
业务培训保障。每年伊始,兴山县人大常委会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业务培训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工作再忙,县人大常委会每年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集中半天时间进行业务培训,传承县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要点,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把乡镇人大主席团全年要做的工作,制定本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要点,并把全年的工作安排到月去抓落实,反复强调扎实抓好每一件工作的要求和要达到的目的。提高乡镇人大依法履职、依法监督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效率,着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威望。
开展活动保障。兴山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组织人大代表与选民加强联系,认真了解本选区内的民情民意,切实掌握选民的诉求与心声,通过议案、建议案及时向各级人大反映选民的诉求与心声情况。每年年中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工作情况。村民委员会决定本行政村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时,本行政村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表决。人大代表活动有内容、有记录、有档案,反映人大代表活动的真实情况。
阵地建设保障。兴山县本届人大常委会把乡镇、村两级人大代表活动室阵地建设作为工作中的重点来抓。从2013年起,县人大常委会投资200多万元,对8个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96个村人大代表活动室阵地进行了提档升级,人大代表活动室阵地建设的牌子、桌凳、制度、热水器、档案柜等统一标准,规范建设。通过阵地建设,使乡镇、村人大代表活动有阵地、有了自己的家。
工作经费保障。为了确保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和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审议县财政预算时,给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给予了足够安排预算。每个乡镇人大主席团给予1至2万元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县人大代表每年每人15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800元,使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有了经费保障。
机构人员保障。乡镇人大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兴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对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员职数设立为5至7人。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主席团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做到了乡镇人大工作有人抓。今年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决定乡镇人大主席团配备专职主席、副主席,充分提高了乡镇人大地位,乡镇人大工作能够进一步抓落实,乡镇人大监督工作能够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乡镇能够进一步更好地实施。(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韩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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