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体发〔2016〕27号
关于石薇、刘畅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局党组研究决定:
石薇同志任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主任科员;
刘畅同志任省体育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任职时间自2016年4月1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省体育局党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