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职教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充分展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湖北省教育厅、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决定联合举办首届“湖北职教之星”优秀职业院校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
二、参选对象及条件
全省职业院校2005年及以后的优秀毕业生,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中国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奖励或表彰;
2.在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部队、事业单位重要岗位担任重要职务,勤政爱民,业绩突出;
3.在企业领域,获得杰出成就,在所从事行业、领域中具有重大影响力,成为国内本行业、领域的先锋和领军人物,或在企业关键领导岗位工作5年以上、岗位技术能手,所在企业形成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品牌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产品在市场占有一定份额并在同行业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4.在教育、科技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术造诣高深,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
5.在文化、体育、艺术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曾在国内外高层次、高水平专业比赛中获奖,或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6.旅居境外,心怀祖国、情系母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母校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积极推动母校的境外交流与合作,曾获境内外权威机构表彰或奖励;
7.其他社会公认的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院校推荐、专家遴选、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
1.学校推荐:每所高职院校限推荐2人,每所中职学校限推荐1人作为“湖北职教之星”候选人。
2.网络公示:根据专家意见和公众投票排名确定前500名进入第一轮网络公示;在500名候选人中评选200名进入第二轮网络公示;在200名候选人中评选100名优秀毕业生作为首届“湖北职教之星”提名候选人。
3.在100名优秀毕业生中综合公众投票排名和专家评审意见,评选30名首届“湖北职教之星”。
四、公众投票方式
1.登陆荆楚网首届湖北职教之星专题,用手机扫描选手二维码进行投票。
2.下载楚天神码客户端,进入首届湖北职教之星专题,扫描选手二维码或者搜索选手编号进行投票。
五、推荐申报要求
1.由学校统一推荐申报,各学校应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优秀毕业生参评“湖北职教之星”。
2.填写《2014年首届“湖北职教之星”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3.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寄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荆楚网科教频道。邮政编码:430077。
电子版发往: cnhubeikj(at)126.com。
联 系 人:黄培、赵梦琪;
联系电话:027-88569463;027-88568405。
六、宣传及推广形式
活动期间,将围绕首届 “湖北职教之星”评选活动的各个阶段,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并在荆楚网、楚天神码手机客户端、手机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等新闻媒体平台上新闻推广。同时本次活动得到以新华网为代表的中央网络媒体以及全国45家主流网络媒体支持,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本次“职教之星”评选的影响力。在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组委会举行颁奖仪式及“湖北职教之星”优秀事迹院校巡展。
七、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27-88568405;027-88569463。
官方网站:荆楚网“湖北职教之星”专题
官方QQ群:46834368(湖北职教之星评选)
本次评选为公益性活动,不向学校和参评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2014年首届“湖北职教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附件:
2014 年首届“湖北职教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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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 学历 |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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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 工作单位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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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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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需填写获奖年月、发奖部门、获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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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另页附文,2000字以内)附生活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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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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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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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