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小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3.12.2014  02:58

鄂体发〔2014〕19号



关于刘小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小玲同志任省体育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岳萍香同志任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肖荫春同志任省体育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胡慧同志任省体育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光利同志任省体育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赵继安同志任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高玉华同志任省体育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勇同志任省体育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心安同志任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勇同志任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赵勇同志任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线生同志任省体育局洪山体育中心副主任;

王跃平同志任省体育局洪山体育中心副主任;

崔秀琳同志任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副主任;

纪利明同志任省体育局崇仁体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石晓铭同志任省体育局崇仁体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沈有斌同志任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省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职务;

祁国民同志任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省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职务;

郭和进同志任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滕煜同志任省体育局新华路体育中心副主任(保留副处级);

尹进波同志任省体育局新华路体育中心副主任(保留副处级),免去其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湖北省体育局党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