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有新进展 新增三城市作为省级试点

19.12.2014  10:49

  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又有新进展。18日从省住房保障局获悉,宜昌、秭归、汉川3城市作为新增省级试点,开始试行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即政府(或投资方)与居民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个人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当个人有购买能力后,就可买回另一部分产权。

  今年,省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继4月份黄石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后,9月我省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又一次提出要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通过在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新建商品房中实行共有产权住房,改经济适用住房为共有产权住房,切实解决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目前,《黄石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黄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制定,预计年内出台。按照初步设想,黄石市将在2016年前全面铺开试点,2017年取得试点成果。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加强对各试点城市的指导,我省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探索住房保障新路径。(彭一苇)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