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成“抽资” 兰州连发多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

07.12.2014  04:53

   新华网兰州12月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姜伟超 梁军)近期,兰州市连发30余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案件集中、连续爆发,引发社会关注。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我国民间融资行为日趋活跃,但制度设计等诸多因素制约和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活动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绝。

   三月内连发30余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

   11月21日,兰州市又发生一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公司老板“失联”案件,兰州汉方食品经销部通过买保健品返还高息的方式非法吸储,目前兰州市报案人数已达1000余人。11月24日,甘肃鑫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板“失联”。进入12月份短短几天,已有2家投资公司“人去楼空”。

   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兰州集中连续爆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据统计,目前已发生3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永胜介绍,从发生的此类案件来看,大都是一些外地人到兰州注册空壳公司,用虚假的投资项目或者不具有实际价值的商品,精心设下骗局,通过鼓吹高回报的方式进行传销式运营,吸收社会资金,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公司法人或者负责人便立马“跑路”。

   据王永胜介绍,已发生的投资跑路案有以下几大特征:一是高额回报、诱惑性强,二是隐蔽性强、潜伏期长,三是领域广、犯罪高发,四是受害众多、损失惨重,五是资金外流、追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