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车改革大幕拉开 公车减半省级机关可省3400万
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费大多占“三公”经费超50%,车改后能减少逾7%开支
□本报记者 周舜尧
众望所归的湖北省公车改革大幕终于拉开。
7月24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在本月底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级公务用车改革,这意味着湖北公车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同时,方案还提出,适时启动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车改革制度落实后,预计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根据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参与这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机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参加公车改革的人员范围按照驻在地公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离退休干部用车暂按现行办法提供保障(即不纳入车改),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各级老干局等单位)车辆纳入改革范围。
其中,鼓励省级党政机关厅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负责人由省级干部担任的单位的常务副职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加车改的,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允许以适当集中的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副秘书长及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可参照省级党政机关厅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有关政策执行。
7月27日,湖北省省车改办召开有关公车改革工作培训会议。会上,培训人员介绍,按照该原则,即省“四大家”副秘书长、武汉市“四大家”副职领导、以及市州、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选择参加车改,也可选择保留公务用车,只能两者选其一。
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既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保留的车辆中,机要通信用车编制核定标准为:省直机关每单位核定1辆,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核定1辆。
应急用车编制标准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各核定5辆。其他省级党政机关人员编制100人及以下的单位核定1-2辆,101-200人的核定2-3辆,201-300人的核定3-4辆,300人以上的核定4-5辆。
市级“四大家”机关各核定3-5辆,其他市级直属机关原则上每单位1辆,少数任务较重单位2辆。
县级四大家机关各核定3-4辆,少数任务较重县级直属党政机关可核定1辆;各乡镇核定1辆,少数面积大、交通差的边远山区乡镇保留车辆总数不超2辆(仅从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新增车辆)。公车改革制度落实后,预计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
分四档进行补贴
中央公车改革方案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根据《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确定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车补分为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科员级及以下4档。补贴标准为厅局级1690元每月,县处级1040元每月,乡科级650元每月,科员及以下450元每月,符合中央方案的规定。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应,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厅局级1690元/月、县处级1040元/月、乡科级650元/月)。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50%(厅局级1950元/月、县处级1200元/月、乡科级750元/月)。同一市(州、直管市、林区)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同时,各单位可以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经费,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
改革后,公务员可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规定区域内公务出行将不再报销交通费。其中,在率先启动的省级党政机关车改方案中,规定,省级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车改补贴保障范围为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等7个中心城区,到武汉市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制定的补贴标准,也与国内其他实施车改的省份基本相近。其中,广东省车改具体补贴标准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山东省车改具体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陕西省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分为七档,正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局级每人每月15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 ,副处级每人每月9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全省可减少逾9%开支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产生的费用,一直占各级机关的“三公”经费中大多数。以湖北省环保厅为例,2015年该部门预算的“三公”经费3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费用就达到了212.7万元,占比超61%。在湖北省公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的55个部门中,公务用车费用大多也都超过了“三公”经费总额的50%。
实现最大限度节约是本次公车改革的目标之一。根据《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全省车改后,年总支出明显减少,全省总体节支率达到9.31%,省级党政机关节支率为7.98%,均达到中央要求的整体节支率不得低于7%的目标。
根据湖北省政府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4年度中,湖北省直部门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99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数为44139万元。这表示,仅省级党政机关车改后,就能节省约3400余万元。
湖北公车改革
目标
8月底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级公务用车改革
2017年左右,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机构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
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各级老干局等单位)车辆纳入车改范围。
省“四大家”副秘书长、武汉市“四大家”副职领导、以及市州、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选择参加车改,也可选择保留公务用车,只能两者选其一。
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既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车改完成后,预计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
补贴标准
厅局级:
1690
县处级:
1040
乡科级:
650
科员及以下:
450
节省经费
省级党政机关
节支率:
7.98%
省级党政机关:3400余万元
湖北GPS解决“既拿钱又坐车”难题
长江商报消息 并将继续实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每月开展暗访
□本报记者 周舜尧
公车改革在湖北定音。
7月27日,湖北省车改办召开培训会,除核准保留的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取消。按照计划,8月中旬前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将全部封存,这也意味着取消的公车已经进入处置程序。
实施公车改革后,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没有了公车的“保障”,如何避免已经习惯公车的公务人员出现“没车不办公”现象?
7月29日,湖北省车改办成员汪松祥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允许各单位将总额当中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统筹资金,重点来解决岗位之间出行不平衡的问题;制定相关的制度,对于懒政庸政的,一旦发现,将给予严重的追责。并且利用高科技手段,防止“既拿钱,又坐车”的现象发生。
本月封存取消的公车
湖北省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8月3日前,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核定的保留车辆编制上报保留车辆的品牌、型号、牌照号、车架号、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信息。按照计划,8月中旬前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将全部封存。
开始封存停驶,意味着取消的公车已经进入处置程序。
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简称《车辆处置办法》),封存停驶的车辆,需要备齐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交强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并且要无违章记录、年检有效期需在三个月以上。
并且,对封存停驶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移和调整车上配置,不得擅自处置车辆、涂改车籍资料和销毁车辆资料等行为。
此后,由评估机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取消车辆进行鉴定评估,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鉴定评估的结果、车辆实际情况以及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批复各部门、单位。
各部门、单位接到批复意见后,按规定时限移交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集中处置,并确保取消车辆能办理过户或报废手续。车辆完成议价后,省车改办再确定公务交通补贴的始发时间。
这些被取消的公车,将由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规定,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由拍卖机构公开竞价出售,公开拍卖的底价以鉴定评估价格为基本价,车辆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价。处置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省财政。
湖北省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任何单位、个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渠道参与购买被取消的公车。并且,根据《车辆处置办法》规定,除必须报废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的车辆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但原车牌号由公安交管部门回收并按规定处理。
相应的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也没有指定,是由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中确定。
违反上述程序的,将由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已启动多次拍卖程序。在省级机关的公车处置中,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尝试用淘宝网竞拍的方式拍卖公车,其首批109辆公车通过网络拍卖后,不仅无一流拍,且总体增值率达到109.95%。
加装GPS监控运行轨迹
根据改革方案,实施公车改革后,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没有了公车的“保障”,如何避免已经习惯公车的公务人员出现“没车不办公”现象?对此,省车改领导小组向长江商报表示,将联合纪委等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追责。
7月29日,湖北省车改办成员汪松祥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总体方案里面,允许各单位将总额当中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统筹资金),重点来解决(岗位之间)出行不平衡的问题,第二个就是制定相关的制度,对于懒政庸政的,一旦发现,将给予严重的追责。
根据湖北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总体方案,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这意味着各个单位基本还是有保留的车辆,那么如何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现象?对此,采取高科技手段或将可以解决。
湖北省车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出台保留车辆用车相关规定,并为保留车辆安装识别号牌和GPS定位系统,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继续实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每月开展暗访。
同时,方案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纪委(监察)、司法、交通、农业、海关、税务、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林业、食品药品监管、原海洋局海监总队、原民航局公安局、原铁道部公安局等17个部门可以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其他部门一律不得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这些部门需要根据原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为基数,省级执法执勤部门保留基数的40%,市级(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保留基数的60%,县级及以下单位保留基数的70%。若执法执勤用车数量超过保留比例,将按每辆车每年6万元的标准,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费总额中扣减。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单位,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除核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外,其他具有执法执勤职能的部门,通过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来保障。这一平台具体办法由省车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编制由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核定。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需要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车将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集中管理。
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司机
减少公务用车就意味着将减少司机,为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湖北省专门配套制定了《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简称《人员安置办法》),将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以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方式安置,不将人员简单推向社会。
办法适用的“司勤人员”是指在省级参加车改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司机、维修等岗位上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办法要求,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保留公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按规定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除此之外,采取多种方式安置其他司勤人员。首先是内部转岗,对于在册的正式司勤人员,通过加强岗位管理,尽量将其安置到本部门、单位的其他岗位,并做好转岗培训工作,帮助其适应新的岗位。其次,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促进司勤人员在单位部门继续就业。
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从省级车改制度正式实施当月起计算)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批,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对于已订立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司勤人员,合同到期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对于未订立聘用合同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解除人事关系时的经济补偿也参照解除合同的规定执行;对于未订立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实事关系的司勤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中对应有关规定执行。
对已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司勤人员,进入单位、企业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失业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封存车辆提供证件
机动车
登记证
购置附加费(税)证
行驶证
购车
凭证
车船使用税凭证
交强
险单
组织机构
代码
特别注意
要求无违章记录、年检有效期需在三个月以上
各部门公车数量规定
根据原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为基数
省级
执法执勤部门保留基数的
40%
市级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
保留基数的60%
县级
若执法执勤用车数量超过保留比例,将按每辆车每年6万元的标准,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费总额中扣减。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单位,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司机安置办法
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对于在册的人员进行内部转岗
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在单位部门继续就业
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岗
解决劳动关系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
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允许各单位将总额当中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统筹资金),重点来解决(岗位之间)出行不平衡的问题,第二个就是制定相关的制度,对于懒政庸政的,一旦发现,将给予严重的追责。
——湖北省车改办成员汪松祥
“因力推车改,许多人对我有意见”
长江商报消息 专访“倡导公车改革官员第一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
□本报记者 吴睿
“这一年最难过,许多人因为车改对我有意见。”7月29日下午,厅官叶青在办公室向长江商报记者打开了话匣子。这一天,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3条有关公车改革的内容。作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他是倡导中国公车改革的第一位官员。
10天前的7月24日,湖北省继陕西与广东之后,公布公车改革方案,51%的公车将被取消。这让叶青十分欣慰:1993年开始关注公务用车,2003年起连续十年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公车改革,“叶氏车改”正在逐步变为现实。而他始于12年前的车改路,证明了公车改革行得通。
公车相对论
今年53岁的叶青,第一次知道公车是在他小学五年级时,当时轿车很少见,一般公务车是日本进口的面包车,有车单位的“一把手”可以调度来私用,十分神气,这些现象至今让他记忆颇深。
到了1993年,广东东莞沙田镇开始了中国最早的车改。那时起,财政学专业出身的叶青,开始以一位研究者的身份关注车改。
叶青曾经做过一次财政改革的讲座,公车改革是他的财政改革系列内容之一。在讲座前的收集资料过程中,他发现公车问题触目惊心:如果一个单位有一辆车,“一把手”可以天天用;有两辆车,排在第二位的领导也有车用;一个省会城市的公车开支占到了行政支出的1/4。在这个过程中,叶青慢慢形成了自己的方案,同时也坚信中国肯定会车改,他甚至在讲座中公开宣布:哪一天我当了官,保证第一天就车改。
机会终于来了。2003年5月20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科办主任叶青教授履新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在领导班子见面和走访处室回到办公室后,车队一位张姓司机来报到,不想遭到了这位新任副局长的拒绝。叶青的这个决定让司机感到疑惑。原来,当时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都没有车,考虑到叶青家离单位较远,局里才给他挤出一辆车。
毫不领情的叶青等司机走后,马上到局长办公室提出希望车改:自己购车自己开、一个月给500元补贴(后来随着油价的上涨,贴补增加到现在的1200元)、因公出武汉市实报实销。局长很纳闷,答应考虑一下。第二天,叶青的建议得到满足,他的车改路也从此开始。“如果我空喊车改,别人会说我羡慕嫉妒恨,现在我有了一定级别,不能错过车改的机会。”
曾经有一位副厅级干部就埋怨叶青不该力推车改,因为以前回老家到哪里都是司机开车接送,即便在那些有钱的老板面前也很神气,如果车改,这个“待遇”肯定会成为历史。
叶青近日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实际上1994年中央就已经明确,副部级以上才有专车,副部级以下是相对固定用车,厅局级干部没有资格坐专车,只是“一般工作用车”相对固定。问题在于,相对固定用车都变成了固定用车,乡镇的科级干部都可能有固定用车,排在前面的副科级也优先保障,而且工作时间之外也在用。他把这个现象总结为“公车相对论”,不论官大小,有权就有车,无法绝对哪一级有车。
“公车改革”终于实现
通过研究和身体力行车改,叶青发现公车支出是三公支出里面开销最大的一项。
这位学者型官员喜欢用数据说话,他向长江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个数据:最新公布的中央部门公车支出占三公支出的64.5%。随即,他摇摇头说:“这个比例很高了,但是数据还不准确,因为没有包括司机的工资和花销。”
叶青说,早在1998年黑龙江大庆车改时的调研就显示:公车办公事占1/3,公车办私事占1/3,司机办私事又占1/3。当一个副厅级官员有了专车,全家都很方便,用车不用心疼油。有了专车还要有专职司机,除了司机的待遇和补贴,一般陪领导出差的司机也要住单间,理由是保证开车安全。此外,司机卖油、维修上做手脚等漏洞也无法避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徽省铜陵市委书记宋国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测算,因为工资、燃油、维修费、保险费都在增长,平均一辆公车的成本在13万至14万元。叶青认为这个数据比较靠谱,而自己推行的车改,每月补贴1200元,加上车辆维修,一辆车一年的开支最多在3万元。这也意味着,革掉一辆公车,一年最少可以节约10万元。“车改后,中国一年能节约1000亿元左右。”
与浪费同时增长的是公车的数量。叶青通过12年的车改经历发现,“叶氏车改”初期,车辆比较紧张,副职用车不固定,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经费申请制度的放宽,公车越来越多,副厅级官员都有相对固定的公车,购车款也由以前18万元的“标配”,增长到20万元以上。
“除了财政拨款购车外,公车的来源还有几个方面。”叶青介绍,一般举行区域性、全国性的会议时,接待比较多,出司机的单位,接待完毕就可以把会议用车免费开走,成为本单位新增车辆。上级单位举行大型活动时,出于均衡考虑,往往会下拨车辆,或承担2/3的费用由下级单位购车。此外,还有些党政机关的公车来自下属的事业单位。
叶青认为,公车越来越多,使得少数人的浪费变成了多数人的浪费,上了一定级别就有专车、出行必须坐车、羞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些观念和做法大行其道,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003年3月起,叶青连续十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利用这个平台,他每年都痛陈“公车之害”,结合自己车改经验,呼吁公车改革。2011年和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到了“公车改革”,叶青认为,中央开始采纳他的建议,但没有下文。
2013年11月25日公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出行社会化市场化。去年7月16日,中办、国办下发车改方案。至此,叶青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建议基本都得到了采纳。
然而,并不是所有官员都希望车改。“有专车的背后骂,没有车的感谢我。现在我在副厅级以上官员面前都不提车改。”在湖北省统计局7楼不大的办公室里,叶青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因为力推公车改革,这一年,许多人对我有意见。
7月25日,湖北车改方案公布的第二天,叶青在朋友圈引用周鸿祎的话来鼓励自己:“我发现在我的互联网生涯里,无论我搞什么,一开始大家都是不理解,不屑,甚至嘲笑。”
建议增加
离退休干部用车平台
湖北车改方案公布的第二天,有人向叶青表示担心:车改后没有公车会不方便。
这实际上透露了一些人共同的疑问:没有公车行不行?
叶青认为,这是个伪命题,没有公车肯定行。
由于公车出行成为习惯,非公车出行的官员就显得很“另类”。“叶氏车改”之初,叶青开车带着一位处长、两位科长到某县级市执法检查,当地市长拉着处长的手说“欢迎局长”,等到叶青停好车,门卫把他拦住说:“司机到休息室。”
非公车不出行的观念远不止表现为这次误会。叶青说,湖北省委党校和武汉市委党校都在地铁站附近,但是前来开会或学习的领导干部都是单位派车接送,宁愿堵在路上也不愿意坐地铁。“曾经有年轻领导干部跟我说,我坐在车里不用管外面堵不堵。”叶青认为,这样势必影响官员为民服务的思路和理念,总是坐在公车里,体会不到道路规划建设是否科学、交通组织是否合理。
叶青表示,以湖北为例,大部分出差不必派车,车改后不影响公务出行,如今高铁、动车四通八达,基本都能满足需求,省会武汉到恩施,开车要6个小时,坐高铁只要4个小时,从市、州到下面县里,除了当地公路、铁路交通,还可以租车自己开或连车带司机一起租。武汉市内就更好解决,地铁越来越密集,叶青提倡“3510”,即3公里走路,5公里骑车,10公里开车,他到武汉市开会一般都是骑车换乘地铁,到省里开会一般是走路或骑车。
“很多人耻于骑车、坐地铁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叶青说,官员上下班出行自己解决,减少了司机接送的空车跑,也就减少了上下班路上的车辆,不仅能节约财政开支,还能减缓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因此,公车改革一定要划清车改区界限,这次湖北省直单位的车改界限就是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车改区以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用。官员拿了车补之后,用的是自己的钱,肯定会考虑更为务实的方式出行。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车改方案的出台,叶青欣喜地看到身边买私家车的官员和司机多了起来,他认为这说明公车私用的管控越来越严了,车改也在慢慢被接受,湖北车改方案公布后,就有一些领导干部表示可以考虑买私家车。
对于此次湖北省的车改方案,叶青认为有不少亮点,中央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只分为三档,湖北省级党政机关分为四档,副厅级以下的补贴标准也高于经济发达的广东省,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反观其他省份都在观望,迟迟不公布车补标准。叶青预测,湖北车改方案公布后,很多省可能会修改车补标准。
此外,这次湖北车改打算打造机要通信用车平台和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统一管理,可以减少用车单位操作空间,相较于中央车改方案是创新。叶青建议还可以增加一个离退休干部用车平台,设在老干部局,统一管理车辆,满足离退休干部的需要。
opinion
中国的公车支出3000亿左右,车改绝对能够节约1000亿左右。按我的推算,我从2003年5月20号到现在,经过12年的测算,我这个方案一年可以节约8万块钱。2万车的折旧,4万块钱司机的支出,还有保险和维修2万。统计局一年给我大概1.5万,所以中国一部公车一年可以节约至少10万。如果加上私用,可以节约13万或者15万。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
叶青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今年湖北省两会期间,湖北省政协常委、公车改革倡导者叶青从工作单位湖北省统计局骑自行车上会,吸引众多委员和市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