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单位不缴公积金最高罚5万骗取骗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12.2015 13:3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最新获批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11日公布。该办法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最高可罚款5万元。
街头常见一些野广告,声称可“帮忙”提取公积金或获取公积金贷款,其实质是通过虚假的二手房交易,骗取骗贷。针对这些违规行为,该办法规定:以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处所提资金10%以下罚款。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获得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骗贷者5年内公积金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汪洋)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4.12.2015 13:35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