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惩治刑事犯罪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183件,判处罪犯45486人。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犯罪,审结8332件。
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判处罪犯1236人。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430件。
成功审理了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
化解民事纠纷
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2163件,标的额186亿元。
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宅基地纠纷等案件,保护农民权益。
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纠纷等案件94806件。
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0.97%。
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54747件,标的额516.39亿元。
审结买卖、物流、股权转让等案件20234件。
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46230件。
建立咨询专家库,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664件。假冒“稻花香”商标侵权等三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武汉海事法院跨七省市审理海事海商案件1819件,成为长江流域海事审判的支点。
推进依法行政
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40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公共事务。
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为28.49%。
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3件,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力度
执结各类案件64799件,执行标的额355.21亿元。
集中清理长期未执积案23184件,对51万起执行案件进行了重新核查。
启动全省统一的执行指挥系统建设,与工行、交行、中行等开通了“点对点”查询功能。
向社会公布了580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25人限制出境。
参与社会治理
出台《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共审结此类案件91件,标的额67.47亿元。
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53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9亿元。
武汉华珍药业有限公司行政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保障民生十一起典型案例”。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32.09万元。
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5件。
创新工作机制
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及29个配套细则。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试点。
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开通“湖北法院司法公开网”。
“刘汉、刘维涉黑案”承办人员入选“2014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微笑法官”郑小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联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