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08.08.2017  18:42

  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7〕280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7年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1.   公共试题2道,主要测查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通用能力,分数占比为60%(每道题各占30%);

  2.专业试题1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数占比为40%。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每道题按答题时间4分钟掌握(共12分钟)。

  三、面试抽签

  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分组,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

  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答题时间共计12分钟,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共设1个考场,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3个小组依次进行。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18日8:00—17:00。

  面试地点:省科技厅六楼一号会议室。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bstd.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135875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0710-3223529   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

  0717-6902317   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

  027-87820433   湖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135773

   附件:《2017年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