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省文物局专题督办打击文物犯罪工作
31.07.2015 14:35
本文来源: 文化厅
省公安厅、省文物局按照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组成工作专班,于2015年7月27日至7月30日,分别对十堰、襄阳、随州市的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办。工作组一行先后查看了文物案件现场,召开了公安、文物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各地2015年上半年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在座谈会上,工作组对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提出了督办要求:做好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来不得半点松懈,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公安和文物等部门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掌握文物案件的信息;公安部门对发生的文物案件要及时侦破,做好案件的组织经营;文物案件的发生和破获要及时上报、及时录入,做好案件侦破后的宣传工作;文物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本地区文物资源情况和文物安全状况,发现文物犯罪行为及时报案并提供线索,进一步做好涉案文物鉴定工作。公安、文物部门要相互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文物安全。
襄阳、十堰、随州市公安机关、文物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专题督办活动。
本文来源: 文化厅
31.07.2015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