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出台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24.11.2015  18:24

  8月12日,省公安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公安厅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以《公安部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为指导,充分结合湖北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范围、落实组织、完善机制、优化流程。一是明确除了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刑事执法过程中的重大决定应当进行评估外,还将民事活动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纳以及其他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公民、组织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入评估范围,有利于公安机关科学决策,树立社会正面形象。二是将风险评估的内容充实、细化为法律风险评估、稳定风险评估、舆情风险评估和可控性评估等专项评估,并明确具体评估内容、方式、时限和责任单位,使之更具操作性。三是设定了三种进入评估程序的方式,分别是承办单位负责人决定启动、厅研究室在文核或法制总队在法核时发现应当评估的建议承办单位启动和厅领导直接指令启动,这三种方式互为补充,在决策草拟、审核、审议阶段都可以启动,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应评尽评”。四是明确责任追究,对未按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未按评估意见落实防范、化解措施,从而引发安全稳定、法律责任、舆论炒作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保障提高湖北公安机关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决策风险,规范执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省公安厅法规处)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