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朝斌局长赴鄂州黄石开展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专项督查

19.12.2014  21:13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厅字【2014】52号),按照省委书记李鸿忠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民宗委、公安厅、民政厅、商务厅、文化厅、地税局、工商局、旅游局等省直部门联合组成8个督查组,在全省各地前期已开展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赴17个市州对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近日,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黎朝斌带领由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组成的第五督查组,专程赴鄂州、黄石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实地抽查了鄂州市滨江公园、西山公园、观音阁、黄石市团城山公园、磁湖公园、大冶铜绿山古矿冶遗址公园等公共资源,听取了鄂州市、黄石市有关情况汇报,查阅了自查工作台账,并与当地住建(园林)、文化(文物)、编办、公安、国土、水利、林业、民政、商务、税务、工商、旅游、宗教等相关部门及群众代表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黎朝斌对鄂州、黄石两地自查、抽查中未发现一起违法违规占用公共资源设立私人会所、无一起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必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暂行规定》,坚持公共资源的社会公益属性,依法依规清理整治,防止侵占公共利益的不正之风反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