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法院召开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6.10.2016  03:02




10月20日,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十堰郧阳区红太阳国际大酒店一楼召开。会议由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陈文泉(该案合议庭审判长)主持。94名债权人代表参加了会议,统香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管理人等出席了会议。

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郧阳区经济开发区)原系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但因农产品市场萎缩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公司自2012年以来持续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6年7月8日,该公司向郧阳区法院申请破产重整。7月11日,郧阳区法院裁定受理统香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湖北瑞元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统香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后经初步调查,公司全部净资产不足1亿元,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公司市场前景较好,具有重生希望,遂着手引进投资人,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经多次洽谈,最终确定由武汉源芝缘商贸有限公司重新注入资金与原统香公司合作经营,继续履行公司原有合同义务。7月26日,该院在《人民法院报》公告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重整事宜,告知债权人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报期内共有122户债权人申报债权合计4.28亿余元。管理人审查后认定有效债权49笔,债权总额2.09亿余元,其中优先债权4笔,金额为0.53亿余元,普通债权45笔,金额为1.56亿余元。另有职工债权总额0.16亿余元。

在当日的债权人会议上,合议庭宣布了债权人会议纪律、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宣读了受理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对债权人资格、表决权行使方式、债权人会议职责等有关情况做了特别说明。管理人做了职务执行情况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报告,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数额与管理确定的债权数额进行了公布,就财产管理方案、是否继续债务人的营业予以说明,就28名债权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告了企业情况及申请重整理由并现场接受债权人询问。债务人的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也作了发言。最后,大会表决通过了同意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意见、管理人财产管理方案和合议庭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人选,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十堰市郧阳区信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贤星担任。

这是有史以来郧阳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重大破产案件,也是十堰市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具有规模大、人数多、负债大、债权申报多的特殊复杂性。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冲击会场、甚至酿成群体事件。会前,区法院向区委作了专题汇报。区委副书记、区长胡先平高度重视,三次组织召开由法院、公安、消防、信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案件审理、情况报告、政策解答、信访维稳、值庭安保、应急处置、信息宣传等领导小组。会议期间,区领导王成、徐正明等亲临现场指挥,确保了会议程序顺利完成。不到2个小时的会议,秩序井然,合议庭通过把握会议节奏、优化会议程序,做到了平稳、有序、高效、圆满。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统香公司重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阶段,管理人将在郧阳区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继续审查、复核及确认债权;继续调查、追回统香公司财产、清收应收账款;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酝酿、设计债务清偿方式;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组织、筹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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