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考核验收工作启动
(厅水资源处)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省节水办、武汉市节水办联合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年度考核验收工作。7月29日,考核工作组考核验收了省科技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单位,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各具特色,亮点纷呈。
省科技厅把建设节水型机关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制定了《省科技厅机关节能管理办法》《厅节电、节水管理办法》《2013年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将节能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明确了后勤中心和食堂节水工作岗位责任制,用水设备维修制度,巡查员每周对院内泵房、储水池、管道、闸阀、水龙头等供水设施全面检查二次,检查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损坏及渗漏情况。经专业测试,科技厅各项用水指标均符合国家节水标准。同时,深挖节水潜力,利用行业优势,率先运用世界上先进的科技成果--土壤处理污水技术,在较短时间内,建成污水处理系统,将机关食堂餐厨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深度处理后的杂用水,可用于清洗、绿化灌溉、养鱼观赏,日处理餐厨污水10吨,即节约了水资源,又减少了污水排放,达到环保、节水、高效利用的作用。此项科技成果可广泛推广。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立了组织管理网络,成立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对用水计量、用水统计、管理维修、节水考核目标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办公厅日常节水管理,设内保人员专管办公楼用水、用电,办公楼用水区域全部更换成自动感应式节水龙头和节水设施,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节能管理规定》要求干部职工增强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节约能源资源意识,明文规定“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每日下班前半小时关停空调,节假日关闭电梯,办公电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等,办公厅在节水(电)等用能用量上有明显下降,节能工作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省政协办公厅党组十分重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节水型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制定用水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建立了用水管理网络,实施了办公大楼节能及维修改造工程,明确专人负责机关供水设施的巡查,对自来水网管、水表等进行了维护更换,建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帐,提高用水设施安全性。办公厅建成插卡式自助洗车设施,减少了用水浪费,实现了刷卡消费、计量管理,大大提高了用水效率,节约了办公成本。办公厅用水量较去年有明确减少,年节省经费8万元。注重宣传,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节水积极性,利用手机短信、节水知识讲座、宣传栏等媒体,让职工参与到节水行动中,增强节水意识,树立节水观念。
考核工作组将连续进行一周的检查考核工作,我们将跟踪报道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