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城市公交生命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
12月28日,省厅召开城市公交生命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省运管局负责人、厅安监处、厅法规处、厅办公室、厅运输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公交生命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议指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了《湖北省城市公交生命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防止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悲剧重现。实施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是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是深入践行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安全保障、是检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考验。
会议强调,全省2.3万辆公交车将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全部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明年1月1日起新购置的城市公交车(含租赁)必须安装该设施。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涉及面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必须要切实担当重任,强化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以坚强的组织领导、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机制,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目前,全省共有运营公交车2.3万辆,仅3000多辆安装了驾驶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其中2800辆在武汉,其余零星分布在襄阳、咸宁、恩施等地。据介绍,一辆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大约需要4000元,全省剩余2万辆公交车改造,大约需要8000万元,全部由地方财政投入。
据悉,关于防护隔离设施的安装高度,国家相关部委正在拟定行业标准。我省公交车安装的高度普遍是:半包门隔离0.8米至1米,全包门隔离1.6米至1.65米。《行动方案》还要求,对途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路段行驶的公交车辆,2019年1月31日前就要通过采取改造安装、调配运力等方式,达到具备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班车至少要配备一名随车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