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发生纵火案 嫌疑人案发前曾在原单位纵火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15日)上午8点02分,厦门市一辆656路公交车突然起火燃烧,惊慌失措的乘客们纷纷向外逃生,这一事件共造成12人受伤。经过初步调查,这起案件是人为纵火造成的,这名犯罪嫌疑人在几个小时前,还点燃了他自己工作的一家食品厂的仓库。
今天(15日)一大早,22岁的鞠淼像往常一样在公交站等着坐车上班,一辆车牌号为闽DZ3321的656路公交缓缓驶来,虽然人多拥挤,但是为了上班不迟到,鞠淼还是挤上了这两公交车。一路上鞠淼并没有发现车辆有什么异常情况,直到公交车停靠在厦门湖里区蔡塘人行天桥位置时,意外发生了。鞠淼说,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朝车后门方向走去,随后车上就起火了。
鞠淼:就感觉那个人坐在下车门前面的那个位子,感觉他走到我后面的时候就着火了。
记者见到鞠淼时,她正躺在解放军174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厚厚的纱布包裹着她的双手,医生说她的主要创面在臀部和腿部,三度的烧伤面积达到30%。这起事故共造成12人受伤,其中多为伤者为烧伤,其中一名69岁的老人呼吸道烧伤,面临着气管切开的危险。
174医院烧伤科主任张新合:呼吸道烧伤主要危险在于气管堵塞窒息,我们都在紧急处理,现在在观察要不要做气管切开,所以他这两天最危险的就是窒息这个。
那么这个黑衣人究竟做了什么导致公交车突然起火呢。一位新浪微博网友“背包汉”当时正在出事的公交车上,他在回忆事发经过的文章里这样写道:
微博网友“背包汉”:我就想还是前门上吧,直接刷!可是人太多,前门压根上不去!无奈只有往后门,比较顺利的上了车,但也只能站在上下门的位置。就在其他乘客帮我们后面几个递过去刷卡投币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喷火,这个火一定是喷洒液体迅速点燃的,那一刻,我蒙了。
事发后,厦门警方迅速出动,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蔡某,男,53岁,河南人,在厦门同安区一家食品厂打工。然而经过警方初步调查,竟然发现就在案发前几个小时,蔡某还放火点燃了自己曾经工作的食品厂。
厦门市消防支队姜志清:今天(15日)凌晨4点17分我们接到报警,一个食品厂发生着火,我们支队一共调派了7个中队一共34部消防车,我们花了两半个小时左右把整个大火扑灭,原因查明是一个人为纵火引起的。
记者向厦门黄则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先生求证,他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说蔡某就在昨天被公司开除,然后公司就发生了纵火案。
黄先生:这个人是一个清洁工,平时就爱小偷小摸被警告好几次了,就是刚开除完没多久就过来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以前多地也曾经发生过多起公交车纵火案。公交纵火是刑法规定的八大类严重的刑事犯罪。以人数众多的公共交通工具作为袭击目标,残害不特定乘客,造成群死群伤的暴行,必须予以严厉谴责。
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或是所谓的不满,不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还是受到什么委曲,都不能原谅。对这种行为,一方面要加强打击防范,对这类极端个人暴行严厉打击。保持对公交纵火犯罪的零容忍,无论现行犯,还是预谋实施的犯罪都坚决打击,一查到底,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审判,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震慑犯罪,增强社会的信心。
打击纵火犯罪要形成社会合力,公安机关要发挥主体作用。作为我们每个普通民众也须掌握避险的方法,急救的知识和逃生的能力,降低犯罪带来的损失。发现危险苗头,予以制止。希望公交纵火悲剧,到此为止。(记者周步恒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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