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摸清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家底”
2日,财政部召开中央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会上强调,要扎实做好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管理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许宏才说,为了摸清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意义重大,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前提。
许宏才对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主要是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账务清理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财产清查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资产核实主要是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上报。完善制度主要是财政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许宏才表示,资产清查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是财政部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将资产清查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精心组织,分工协作。 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清查的各项任务。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方案;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有关职责;要把握重点,认真做好财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是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资产核实工作,财政部、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把握资产核销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既做到账实相符,又防止资产流失。
四是强化应用,改进管理。 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把资产清查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为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提高资产效益。
据悉,此次清查工作的基准日统一为2015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单位范围,相关数据由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规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