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改革创新
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权,目的是监督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也就是所谓“层级监督”的职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来要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一次把行政复议写到了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提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要求后,我们先后两次赴郑州、海门和武汉城市圈等地复议委员会学习改革模式和先进经验。2011年,市政府听取我们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复议改革创新工作的汇报,研究了我市开展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时间、步骤、方式、方法。2012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市行政复议委员的通知》、《黄冈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方案》和《关于集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通告》等文件,决定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且于当年7月1日正式运行。这项改革措施两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措施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和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肯定和推广,两次在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改革会议上发言,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司长丁锋今年9月底亲自来我办考察,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高度赞扬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市行政复议改革创新工作
上届和本届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市行政复议改革创新工作,认真研究,稳步推进,积极探索,确保改革工作于法有据,积极稳妥,不产生负面效应。为确保市复议委员会顺利运转,市政府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之初给予了“五个一”的保障:一是增加一名副县级职数,即市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新租一处约28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极大改善了行政复议工作中接待、办案、审理和办公条件;增配一台行政复议办案专用车,方便了开展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增拔一笔专项工作经费,有力保障了市复议委员会工作顺利运转;增加4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编制,有效解决了办案人员紧缺的问题。2013年,为继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招聘1名专职办案司机,新添置高清摄像机1台等办公设备,设置听证室和案审会议室,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坚实的物质条件。近三年的每年年初,市政府常务会议都要听取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汇报,对上一年复议工作作出总结,对本年度的复议工作作出安排。此外,我们每月要向市政府报告案件受理情况,每季度报告行政复议案件总结分析情况。2013年,市政府听取了市复议委员会运作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对土地、林权、城市拆迁行政复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并拿出对策方案,成效十分显著,该类复议案件数量明显降低。
二、实行“三个集中”模式,确保改革彻底、有效、不偏离方向
在我市确定行政复议改革前,全国改革模式有三种,即专家委员会咨询模式、“两集中一分散“模式和”三个集中“模式。在选择什么样的改革模式上,市政府以合法、稳妥为前提选择了全国试点城市较多实行的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三个集中”模式,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除受理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由市政府本级受理的复议案件外,还受理以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县级部门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除全国垂直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外,对发生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都可以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极大方便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行政复议权利,提高了行政复议的权威和公信力。两年半来,我们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58件,年均119.33件,比未集中前增长358.96%,其中,维持102件,撤销14件,确认违法2件,履行职责36件,调解和解123件,行政行为的综合纠错率达到52.4%。今年2月以来市长副市长主持审理的行政复议案35件,其中涉及民生的案件有27件,占77.14%,通过案审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被申请人履行决定的力度大大增加,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大大提高。
三、大力推行“市长审案”,把改革创新不断引向深入
从2014年开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黄冈市行政复议委员正式实行市长审案制度,即每月初的行政复议案审会轮流由市长、副市长主持,目的在于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这项改革举措得到了各位市长的大力支持,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在全国和全省都是首创。到10月底共有35件行政复议案件是由市长、副市长主持案审会审理的。从这35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来看,没有一件进入行政诉讼渠道,所有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都依法履行了行政复议决定,也没有申请人或第三人来复议机关上访上诉的情况。参加案审会的被申请人都旁听了会议触动很大。某部门负责人在案审会后第二天就主持案件处理协调会;某县级市政府在颁证中出现违法情况,分管副市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该市的市政府常务会上作了深刻检讨,并确定在该部门进行自查整改,收效良好。主持今年第6次案审会的陈安丽市长表示,主持案审会是一次极其生动的依法行政的案例教学,对本人和市政府其他工作人员都有很好示范教育意义,要在县市区政府中推广这种模式,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全体干部中加强这样的案例教学。其他副市长都认为对自身分管工作由很好示范、警示作用,为推进依法行政深受教育。
四、加强制度建设,重在化解行政争议
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行政复议改革的重要保障措施来抓,两年多来建立了如下九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市长审案制度、委员参会制度、听证制度、实地调查制度、调解制度、承办人责任制度、分层把关制度、限期答辩制度、备案制度。在这些制度中,我们注意重点实施好听证和调解制度,真正把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发挥出来。在办案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劳动者工伤的案件我们都要做到先听证,再审议,在听证和审议中加强调解工作,真正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两年来我们调解的湖北中振建筑不服工商局处罚案、黄州区居民孙某不服规划颁证案、英山县郑某不服土地规划撤证案、红安县杏花乡村民工伤案等,都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复议双方当事人的好评。(黄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胡歌进 柳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