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全面执行!湖北一地这样考核出租车
原标题:7月全面执行!湖北一地这样考核出租车
近日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通报
出租车行业不文明行为
和违规经营行为
并发布《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
7月1日
武汉市出租车行业
将全面执行修订后的《办法》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主要包括对武汉市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经营者两年考核不合格
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等方面。考核实行计分制,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为100分。
在考核周期内,如企业评为AAA级及以上企业,在申请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时,可优先考虑,或在巡游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
如评定为B级或者连续二年为A级的巡游车企业,将收回其百分之十的车辆经营权,吊销相应车辆的巡游车道路运输证;如连续二年均评定为B级,巡游车企业将被收回全部车辆经营权,吊销其巡游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也有相应的详细考核评分标准及奖惩措施,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网约车营运服务信息对接,按违法数占许可车辆总数百分比,每百分之一扣50分。网约车经营者若连续二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定为B级,也将被吊销其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驾驶员如有以下四类情形
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出租车行业将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为出租汽车企业提供查询服务,并加强对不良记录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营运服务等方面。考核实行计分制,基准分值为20分,加分分值为10分。
《办法》指出
出租汽车驾驶员如出现下列情形
武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
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
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综合得分有两次及以上被计至3分及以下的;
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人员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或服务质量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