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 湖北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03.04.2017  04:26

  4月1日从省公安厅获悉,4月5日起,我省将开通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西藏、青海、新疆、兵团等9地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此前,我省先后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河南等2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至此,我省全面开展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国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

  届时,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我省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补领的不需提供),到省内312个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在鄂群众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再来回奔波。

  我省居民在其他省(市、自治区)居住的,可前往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咨询异地申办事宜。今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彭小萍、彭栋、刘文波)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