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委系统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
2月5日,全省消委系统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源超,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江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局副巡视员王道佑主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分管领导和消委秘书长、省局办公室、消保分局主要负责人及省消委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中消协第五届理事会一次会议暨系统工作会精神,总结回顾2014年全省消委(协)工作,通报市州消委(协)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部署2015年消委(协)工作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刘源超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4年全省消委系统取得的工作成绩:一是宣传贯彻新《消法》热潮不断;二是消费教育引导活动丰富多彩;三是消费维权和监督扎实有力;四是基层“两站”建设取得新进展。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消委(协)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做好消委(协)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群众的重要任务;二是做好消委(协)工作是服务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的内在要求;三是做好消委(协)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效途径。他要求,要更加竞进有为地履行消费维权工作职责。一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在增强消费能力上下功夫;二是加强投诉调处与法律援助,在服务消费者上下功夫;三是加强商品和服务监督,在治理消费侵权问题上下功夫,四是加强消委(协)维权机制建设,在推进协同共治上下功夫。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消委(协)组织自身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建设;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他希望,全省消委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工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开拓创新、竞进作为,把新《消法》赋予消委(协)组织的法定职责履行到位,为把湖北建成消费环境最优地区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江汉就贯彻落实刘源超局长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关于信心问题;二是关于开展“3·15”纪念活动工作;三是关于深化消费教育问题;四是关于发挥消委组织职能问题;五是关于进一步发挥“一会两站”作用问题;六是关于自身建设问题。
最后,王道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二是及时汇报会议精神。三是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