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旅游政策法规骨干培训班在汉举办

05.08.2015  20:53
 

李开寿副局长讲话

 

邓爱民教授解读《湖北省旅游条例

7月30日至31日,省旅游政策法规骨干培训班在汉举办,省旅游局机关全体干部及各地旅游部门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李开寿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今年3月31日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旅游条例》,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3月19日省政府颁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做好这两部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推进我省旅游法治建设,局党组决定举办这次骨干培训班。培训班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旅游条例》专家起草组组长邓爱民对条例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童建新对《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在主持完邓爱民教授解读后,李开寿副局长就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和《意见》发表了重要讲话。李局长指出,《条例》和《意见》颁布实施是把旅游业培育成湖北战略性支柱产业、实现我省绿色发展、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湖北旅游强省建设的两大法宝,务必深刻领会。李局长要求,学习与宣传是实施《条例》和《意见》的两大前提,务必扎实有效。学习要入脑入心,宣传要见行见效,借力要有声有色。李局长最后强调,改革与发展是贯穿《条例》和《意见》的主旋律,务必坚持弘扬。要坚持谋大势、创大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要坚持制度化、常态化。(供稿:肖卫国  审稿:陈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