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全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果

10.07.2014  17:23
 

  6月19日,《文化部简报》(第135期)全文刊发《湖北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基础数据采集情况通报》,同时配发编者按,对我省全面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及应用推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省的做法向全国推广。

  自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以来,省文化厅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雷文洁多次听取汇报,指导全省平台建设工作,并要求全省各地按照文化部总体工作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推进,努力把全省平台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天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宏家对全省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多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同时要求全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力以赴、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厅领导的指示,有计划、有步骤、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经过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共同努力,全省平台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成立专班。2013年11月,省文化厅成立省平台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全省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督办和检查考评等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全省各地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形成了省、市、县一级促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方案。省文化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确定了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湖北省推广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三是试点先行。按照《实施方案》和“先行试点、整体推进”的意见,并应有关地区的请求,研究确定了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为全省平台建设工作试点地区,先行开展上线工作。

  四是组织培训。我厅承办全国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和推广应用工作培训班后,又组织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对所有参训学员进行一对一的上机操作方式和操作流程考核,基本实现了全省各级管理与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全覆盖。

  五是加强指导。建立QQ群,及时将平台培训手册、PPT及视频资料上传,指导各地学习交流,搭建远程培训考核和互动交流平台,有效提高了各地掌握平台相关业务知识的水平和能力。确定了全省平台推广应用业务骨干,划片指定相应地区,开展平台建设对口业务指导。

  六是配发设备。为保障各地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文化厅党组研究,决定拨款50余万元,为全省126个市、县(区)采购平台数据采集扫描仪设备。

  七是实行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对17个市州的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年度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绩效考评主要测评指标。

  八是开展数据采集。积极开展覆盖文化市场全领域的基础数据采集,并于5月13日至15日,对各地采集的基础数据进行分片集中审核、导入。截止目前,全省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据平台数据显示,全省共设置平台用户1335个(省级用户13个、地市级用户350个、县区级用户972个);全省采集经营单位20526条,其中文化存量数据11614条,非文化存量数据8912条,采集率达98%。

  据文化部近期下发的2014年5月份全国平台基础数据采集情况通报,我省上报的工作方案排在全国第一位;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排在全国第二位;基础数据采集情况排在全国第一方阵。

  下一阶段,省文化厅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指导全省各地完善、审核、修改平台数据,力争8月份按计划完成7个试点地区的上线工作,为全面推进全省平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