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开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检查

20.07.2015  17:45

7月15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对全市散居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决定自7月16日开始,深入全市1个回族乡、11个回族村,对全市散居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检查。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康荣任组长,市人大专委会、市民宗局、市扶贫办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工作专班。检查组通过采取查、听、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贯彻执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情况;民族乡村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现状、成效、问题和根源;省、市、县及对口帮扶部门对民族乡村的帮扶情况及扶贫开发工作的现状。检查组并深入到民族乡、村进行实地察看,征求推进散居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

检查结束后,将形成关于全市散居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报告,在9月份由市人民政府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