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我省宗教活动场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2.10.2018  11:57
        10月3日至10月13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省公安消防总队、省民宗委、省文化厅、省旅游委对全省三级及以上博物馆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中涉及我省宗教活动场所20余处。           检查组依据《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湖北省文物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湖北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等要求,采取实地查看,设备测试,集体座谈、查阅台账等工作方法,对被检查场所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针对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规范用火用电管理、提升智能防控能力、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做好应急准备等七项工作措施;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消防意识,规范消防设施,做好应急预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