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07.03.2019  10:20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残工委发〔2019〕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3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拟推荐李玉洁等7名同志为全国自强模范,杜诚诚等2名同志为全国残联系统先进个人,武汉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等3个机构为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张龙等3名同志为全国助残先进个人,襄阳市樊城区旭东路社区阳光家园日间照料服务站等3个单位为残疾人之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7至13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3月13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达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娟

联系电话:027-8736392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及邮编: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5号湖北省残联组联处 430070

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


湖北省推荐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自强模范

1.李玉洁(女,肢体)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街道头笔社区农家书屋管理员

2.李 莉(女,肢体)大冶有色金彩文化有限公司文化顾问

3.董 明(女,肢体)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教师

4.成 江(肢体) 十堰市肢残人协会主席

5.吴金洁(女,听力)自由职业

6.毕寅生(视力) 咸宁市嘉鱼县文化馆退休职工

7.陈兹方(男,土家,肢体)巴东县陈兹方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董事长

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个人

1.杜诚诚(女,肢体)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街蒋家墩 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2.张良楷(肢体) 安陆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三、全国助残先进集体

1.武汉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

2.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3.荆门市义工联

四、全国助残先进个人

1.张 龙(女)    武汉市盲童学校体艺主任

2.祁勇跃                      黄冈高科铝业压铸有限公司行政副总

3.肖金洲                      湖北金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五、残疾人之家

1.襄阳市樊城区旭东路社区阳光家园日间照料服务站

2.苏柳英工作站

3.西陵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