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12月28日在湖北武汉召开
28日,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在湖北武汉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2015年,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基本民生持续改善。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
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了44%。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
会议强调,2016年,民政部门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在减灾救灾方面,要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要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要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等。
会议还对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近年来,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防范民政工作风险,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民政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
会上,北京、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重庆等地民政厅(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胡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