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平台上线 湖北录入2名女童信息

20.09.2015  09:59

  图为:叶孟晓

  图为:叶孟丫

  楚天金报讯 由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昨天面向社会公开运行,供社会公众查询。记者18日晚登录该平台发现,已有包括广东、河南、山东、广西、湖北等省份将286名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录入该平台。孩子的肖像照、姓名、被拐卖地、所在福利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一目了然。截至昨晚发稿时,网站访问量已达70多万次。

  该平台力求解决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的区域性限制问题,帮助打拐解救儿童寻找到亲生父母。民政部将督促各地尽快将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全部录入该平台。

  记者看到,该平台提供检索功能,搜索关键词包括:姓名、区域、解救时年龄、性别、身份特征、衣着等。若在区域一栏选择“全国”或者某省份,其他关键词不填,则可以搜出全国或者本省份所有的打拐解救儿童信息。

  记者经过搜索发现,截至发稿时,湖北省已在“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录入2名打拐解救女童的相关信息,她们都是湖北大冶金湖派出所2007年8月办理拐卖儿童案中截获的,目前均在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

  叶孟晓,被拐卖地大冶市,解救时,年龄一个月左右,身高49厘米,皮肤稍黑、瓜子脸,身穿黄色婴儿服,外披红色成人上衣。

  叶孟丫,被拐卖地大冶市,解救时,出生7天左右,身高51厘米,黑头发、圆脸、白皮肤,身穿白色碎花棉毛衫、裤,用红色毛毯和一件蓝色男式上衣包裹。

   民政部公安部规定:被拐儿童查不到父母可收养

  楚天金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民政部、公安部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打拐解救儿童查找生父母机制。

  其中规定,儿童失踪后,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迅速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充分调动警务资源,第一时间组织查找,并及时免费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

  对于打拐解救儿童,《通知》要求,要一律采集打拐解救儿童血样,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寻找儿童的生父母。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要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

  根据通知规定,暂时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在发布寻亲公告满30日后无人认领的,需要在7日内移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如在12个月后仍未查找到生父母或监护人,符合条件的则可进行国内送养。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被拐儿童被解救后最快1年零3个月可被收养。

  这些儿童在办理收养时,收养人、送养人(社会福利机构)和公安机关还要签订收养协议,并且在协议中约定:如儿童的亲生父母查找到儿童并提出抚养请求,收养人要配合。“如其亲生父母符合继续抚养的条件,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于父母出卖或遗弃儿童的,《通知》明确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儿童亲生父母的法律责任。此时,已成立的合法收养关系不会被解除,儿童将继续留在收养人家中生活。

  (综合《南方日报》、《新京报》报道)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