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四地入列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名单

24.10.2020  15:00

  湖北日报讯 (记者农新瑜)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公布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我省宜昌秭归县、武汉江夏区、鄂州华容区和襄阳宜城市四地入列试点名单。

  据了解,试点工作主要包括开展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等七方面内容。同时明确,到2021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细化实化试点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可操作、可落地的举措,制定相应时间表和路线图。七部委将开展数字乡村试点评价工作,建立试点评价体系、动态监测和退出机制。试点地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隐患或试点推进不力的情况,将取消其试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