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入世15年:法治的胜利
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将迎来15周年。
15年,与中国所经历的“复关”与“入世”谈判一样久。然而,入世后15年间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却也证明了前15年的等待,终究没被辜负。
作为WTO的第143个成员国,中国在15年前开启的全球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新征程中,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球第一大贸易国、第一大利用外资国和第二大对外投资国。
“过去15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得益于法治,而社会进步也体现在法治。因此,我们纪念15周年,是在纪念法治的胜利和成效。这个结论也许非常重要,因为它事关中国未来的道路。”曾经参与中国入世谈判的商务部条法司原司长、清华大学教授杨国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多赢结果
当初,在中国加入WTO时,《人民日报》曾发表社论,认为WTO“必将对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在国人对于WTO还知之甚少的年代里,这样的预言在大多数人眼中或许根本无感。
但到今天,没有人能否认,这15年正是中国发展最快、最好的15年。
15年间,中国外贸增速惊人,由入世前的世界第六大贸易国迅速跃升为世界第一,成为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的重要引擎。商品贸易的出口额由2001年的2660.98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22765.7亿美元,增长了约7.6倍,年均增长14.4%;进口由2435.53亿美元增加到16820.7亿美元,增长了近6倍,年均增长10.3%。2015年中国货物贸易占全球贸易的份额为13.8%,是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15年间,中国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国之一。实际利用外资额由2001年的468.7亿美元上升到2015年的1262.7亿美元,累计利用外资超过1.2万亿美元。2015年,外商投资新设企业同比增长11.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62.7亿美元,连续24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771.8亿美元,同比增长16.5%,占总额的61.1%。
15年间,中国对外投资范围扩大,增势强劲。2014年,中国双向投资首次接近平衡。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连续13年快速增长,创下了1456.7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其中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1180.2亿美元,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在25%以上,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对外投资国。
“加入WTO给中国带来了贸易自由化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史晓丽说。她特别提及民营企业的出口比重在2015年首次超过外商投资企业和国营企业,成为我国出口贸易的主力军,这一成绩同样与入世有关,“是为了履行入世承诺在2004年7月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 ”
“回顾15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成长为一个经济大国与改革开放,特别是与加入WTO之间的因果关系。”杨国华说。在他看来,加入WTO,为中国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稳定、可预见的国际贸易环境。
这15年,也是中国是与世界分享繁荣、实现共赢的15年。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教授认为,除了中国自身的发展,中国加入WTO推动了全球经济增长,实现了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也使得全球其他消费者能够获得廉价物美的消费品,因此是一个多赢结果。
法治进步
稳定、可预见的国际贸易环境,是基于“WTO有一套完整的降低关税和减少壁垒、非歧视(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和透明度等规则体系,并且提供了贸易政策审议和争端解决等监督执行机制”,杨国华说。正因为如此,国际贸易领域实现了初步的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中国就是其中的一个模范守法者。中国认真履行了上千页的入世承诺,降低关税和开放市场。15年来,中国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9.8%,承诺不使用农产品出口补贴,取消了全部进口配额和特定招标管理,开放了100多个服务部门,已连续5年成为最不发达国家的第一大出口市场。自2010年7月1日中国对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待遇以来,截至2013年4月,中国从26个受惠国进口商品超过22亿美元。
中国审查了成千上万的法律法规,修改了不符合WTO规则的条款,增加了WTO规则所要求的内容。为确保国内政策和WTO规则的一致性,2014年6月,中国政府更是创立了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机制,共对近千件贸易政策进行了合规性评估。
“建立积极主动和常态化的事前对贸易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事后对立法进行清理的工作机制,可以确保我国在WTO协定中的义务和做出的承诺能够得到更好的履行,避免和减少国际贸易争端的发生,展现中国执行国际规则和履行承诺的决心。”史晓丽说。
中国开始使用WTO规则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同时也严格执行WTO裁决。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在世贸组织被诉案件共22起(按事项统计),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其中的11起(按事项统计)作出了裁决。中方均在合理执行期内执行了裁决或与起诉方达成了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
中国积极参与WTO新回合谈判并取得进展。中国全面参与多哈回合各议题谈判,积极发挥“促和、促谈、促成”作用。第十届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结束之后,中方提出以团结精神和紧迫感以及责任、互信、包容的理念,推进多哈回合谈判,最终实现互利共赢。
“法治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过去15年,中国能够认真遵守WTO规则,使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并且严格执行WTO裁决,甚至为此修改法律,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社会进步。”杨国华说。
吴晓求表示,除了要遵守全球贸易规则,加入WTO的一个非常明显的效应是中国日趋尊重知识产权,“这一点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推动非常大”。
最重要的是,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也随之大大提速。以开展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为例。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这一过程“也是培养全社会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促进贸易政策制定者强化法治思维和提高法治能力的过程。通过开展宣传和培训,世贸组织所秉持的法治精神将更加深入人心;通过对具体贸易政策开展合规工作,各级政府部门的法治水平将大大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将大大加快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步伐。”
参与领导
毋庸置疑,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一个国际经济组织,WTO在建立和维护国际贸易规则,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多哈回合”受到阻滞,许多国家将注意力转向区域贸易协定,WTO的影响力似乎有所削弱。
但在杨国华看来,这些现象只是暂时的。就大有替代之势的区域贸易协定而言,“将来这些协定只有融合为多边的,才是对大家都有利的。区域贸易谈判只是一个阶段,是多边贸易体制WTO的垫脚石,而不是绊脚石。”
中国是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受益者,未来,中国仍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参与者、坚定支持者和重要贡献者。
“中国正在从规则的被动执行者逐渐成长为国际经贸规则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史晓丽说。
她指出,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大国地位的确立和巩固以及对多哈回合谈判的积极参与,世界范围内的对外经济贸易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与印度、巴西、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话语权和推动作用日益提升,发达国家一家独大、主导决策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
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中国通过G20杭州峰会贸易议题的设置与倡议,使得同为WTO主要成员的G20国家一致承诺将会落实巴厘一揽子协定的所有内容,并尽快确定WTO解决多哈回合谈判遗留问题的工作计划,以推动多哈谈判重返轨道。
“这体现了中国参与并领导全球治理的决心和能力。具体到贸易领域,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二大贸易国以及贸易和投资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国家,作为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最大受益者,中国参与并领导全球贸易秩序的稳定和发展,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理所应当的选择”,杨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