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护航江陵堤防事业发展
(江陵分局)荆州市河道局江陵分局时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努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了各项工作创先争优、廉洁高效,促进了江陵堤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该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层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格局,从源头上、机制上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同时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每周检查、每月指导、每季通报、每年考评,及早将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扼制在苗头、控制在开头、处理在源头,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压力传递,将党委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到实处。在工作例会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意见”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过对“一案一”剖析,加强警示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制止不良行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在每周五学习之际,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行深入辅导,并就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及什么是规矩,如何做到遵守规矩、违反纪律和规矩后如何处理进行学习进行专题解读,增强理解。在春节、元旦、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到来之际,该局纪委对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督促他们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自律。严查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对有子女高考升学的同志,提前逐一谈话提醒,并签订《不举办升学宴承诺书》,上报上级纪委备案备查。对巧借其它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保持高压态势,进行长期的专项整治,督促该局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作风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对重大事项全程监督。该局纪委对防护林的销售及早介入,该局纪委从林地调查、标书制作、公告发布到招标拍卖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了林木销售的公开、公正、透明。对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三公经费支出、堤防运行维护费的使用、干部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行有层次、有针对性、有深度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督查巡查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该局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到震撼、警醒作用,让该局上下都能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