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准则》和《条例》
12月9日,校党委书记尚钢主持召开全校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新出席会议,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会上下发了《准则》、《条例》的学习手册和《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与会成员观看了视频学习资料,了解了《准则》和《条例》修订的背景和内容,领会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和指示,并通过近期查处的高校反面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
学习会邀请校法律顾问室主任邓小刚作了题为《依法治国视野下党的纪律处分制度》学习辅导报告,从《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基本原则和对《条例》的认识等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邓小刚说,新条例实现了纪法分开,为党纪“加码”,扩大了处分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强了可操作性,规定了轻重不同的处分种类和处分情节,做到了从严治党、处分法定、处分与危机相适应的原则,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广大党员提供了一份权利保障书。
刘国新对湖北大学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为学校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划定了时间表。他要求,各分党委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分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将两部法规的精神学会、学深、学透;要落实学校提出了“四个一”学习方案,即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开展一轮专题宣讲,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并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一次专题对照检查,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尚钢指出,《准则》和《条例》的修订颁行,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依规管党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此次邀请专家从法律视角上对两部法规进行解读,有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和区分法律和纪律的内涵,有利于我们从科学性、逻辑性、严谨性方面理解、学习和消化相关精神。
尚钢强调,各分党委书记作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的少数”,既要承担好本单位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又要做好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局中人”、“纪中人”,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政治任务组织好、落实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思想认识,积极探索和创新学习方式方法,自觉联系实际学原文、悟实质,力求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增强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行动自觉,增强党建工作的活力和生命力,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政治纪律保障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