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传达学习李鸿忠书记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讲话精神

26.09.2014  17:49

  9月23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海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原原本本学习李鸿忠书记9月16日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讲话。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环境和新要求,认清党中央和省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力高压态势的新常态,紧跟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抓好省局机关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带出一支风清气正的队伍,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李鸿忠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三个方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既要有思想上的高度自觉,更要有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自觉,更重要还是要行动上的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抓业务工作并重,切实按照鸿忠书记要求,担负起主体责任,具体来讲就是要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自己负责。每个领导干部要做清醒人,做明白人,尽职尽责,把分管部门的干部管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到位。

  二是既要优化事业有为的环境,又要优化清廉为官的环境。要做到坚持原则,对不良风气敢于纠正,对违纪违规的人敢抓敢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和批评,及时警示苗头性的问题,始终保证党组集体走在正确的轨道上,相互信任、紧密团结。

  三是既要利剑高悬,又要利剑落地。利剑不是纸老虎,有时候要真正的砍下来,要刺下去。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关键是要落实在行动上。省局要抓住开展行政监管“再监督”试点的契机,在系统内要抓一批典型案件,对典型食品药品案件背后的监管问题要进行追查,对相关监管人员要追责问责。

  (信息来源: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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